词条 | 丁龙荪 |
释义 | 丁龙荪先生,我国现代著名的民法学家,1926年出生于安徽合肥。1944—1948年就读于国立清华大学法律系,随后出国深造,赴德国慕尼黑大学研习民法。1957年起执教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先后担任专任助理教授、专任副教授和专任教授,1980年被授予终身教授职。 先生在德国求学期间师从学术大师卡尔·拉伦茨教授,不仅娴熟地掌握了德国经典民法理论,而且对其师的法学方法论也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回国任教以后,撰写了很多著作和文章来介绍德国民法学说,并多次参与民法典的修订,对中国民法研究的进步贡献殊多。 先生一生著述甚勤,主要著作有《德国民法纲要》四卷一百七十万字,《物权法论》一卷九十三万字,《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两卷一百四十五万字和《亲权法叙要》两卷六十五万字。上世纪九十年代,先生以古稀之龄,亲为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主讲债法,其后学生将课上讲义总结成书以《债法解说》出版。 先生于1986年至1998年担任司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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