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下保单 |
释义 | 地下保单按照保监会的界定:非法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境外(主要是港澳)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的保单;境外地区的保险公司派推销人员到内地销售保单,内地人员实施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境外地区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到内地实施向内地居民宣传、介绍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教唆内地居民到境外签投保单的行为。 “地下保单”所涉及的产品有寿险和非寿险,但主要是寿险。其实境外保险公司违规向内地销售“地下保单”,10多年前就出现在广东、福建等地。2003年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签订以来,“地下保单”有从广东、福建向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内地渗透蔓延之势。 据业内人士估算,在香港每年近400亿港元的保险费收入中,约有三分之一来自内地,澳门也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同期保费收入来自内地。保监会官员指出,“地下保单”不仅造成逃税行为的产生,同时还为个别人实施“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方便。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