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理循环论 |
释义 | 地理学地质地貌地理循环论是美国地理学家戴维斯于1899年提出的一个在流水作用下的地貌发育模式。假设一个平原随地壳急速上升成为高地后,在地壳长期稳定下,地貌发育经过三个阶段,最后成为准平原: 1、幼年期。平原上升成为高地后,地面被河流强烈切割,形成峡谷、山地和破碎高地,到该期末,地形达到了最大起伏限度。 2、半年期。此时侧蚀作用加强,峡谷被扩宽,山地高度降低,主流河床纵剖面变得和缓,并达到了平衡剖面。地貌上以宽谷、丘陵、山间盆地为主。 3、老年期。丘陵高度进一步降低,大部分支流河床纵剖面也达到了平衡剖面,侵蚀能力已十分微弱,地面高度接近海平面,成为起伏和缓的准平原,其上散布着一些尚未被侵蚀的残丘(余蚀山)。 戴维斯把由平原上升为高地,再经侵蚀到准平原的过程,看作是地貌发展中的一个侵蚀旋回。地貌将按此过程不断重复循环,这就是地理循环理论。此理论从地壳垂直运动与流水侵蚀作用的角度解释地貌发育过程,有学者认为其是一种主观的机械循环理论,但此观点和准平原概念经常被采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