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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释义

为加强我县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惩治、预防和治理腐败,遏制以权谋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督促公务人员尽职尽责,提高办事效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1]2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好抓源治本工作的通知》(遵府发[2001]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道真自治县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机关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原则要求:按照公正执法、公道办事、方便群众、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总体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将所行使职能管理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向社会公开,以达到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益、廉洁从政的目的,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出现。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

县直行政机关与涉及执收执罚的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是经贸、发展计划、财政、扶贫、房管、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司法、公安、交通、民政、民宗、计划生育、物价、国土资源管理、环保、医药、卫生、建设、粮食、农业、林业、水利等直接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单位。

以上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公开: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基建工程审批、城市规划,公安执法,用地审批 、收缴和减免税费、证照办理,职称评审、人员调动、干部录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技工考评,退伍转业军人安置,计划生育指标管理、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和使用,扶贫救灾物资分配、农民负担减免,罚没款收缴和管理使用等。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县直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外公布有关政务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公开办事职责: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办事人员职责;

(二)公开办事依据: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三)公开办事条件:办事应具备的条件和必备的文书资料;

(四)公开办事程序:办事顺序、时限、过程等;

(五)公开办事纪律:纪律规定,责任追究;

(六)公开办事结果:办事应该达到的标准,办事最后的结果等。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以设置固定政务公开专栏为主,辅以印发文件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必须设在易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要做到长期公开与适时公开相结合。政务公开专栏的规格:不得少于4.5平方米(高1.5米×长2.0至3.0米)。对不具备整体版块的地方,必须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

五、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总体要求

县直行政机关要严格遵照本文件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与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切实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搞假公开;二是不准搞半公开;三是不准模糊公开;四是不准搞应付式公开;五是不准搞变通性公开;六是不准无故延期公开;七是不准借客观原因不公开;八是不准对持不同意见的干部进行打击报复、造谣中伤和冷嘲热讽,刁难具体办事工作人员;九是不准对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和基层办事群众搞“生、冷 、顶、拖、推 ”;十是不准违反《保密法》肆意将国家规定保密事项公开。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好抓源治本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2、要着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认真抓好宣传,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精力到位;明确办事机构,做到工作人员到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3、要抓好“五个落实”,即:工作计划、工作责任、工作经费、办公地点、公开场地和投诉地点落实。在公开有关事项及目标要求的同时,要公开相关分管领导、分管业务机构和具体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公开联系电话或举报电话,并设立群众投诉窗口,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和举报。

4、要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中聘请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并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随时听取其意见或反映,及时整改并作出相应答复。

5、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要逐步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信息和相关制度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二)时间安排

从2002年3月1日起至2002年5月底,全面推行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1、3月1日—3月20日,为全面启动阶段。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经费及政务公开阵地;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审计、公开、监督制度,意见信息反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承诺服务制度,年终总结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

2、3月21日—4月30日,为实施阶段。要认真组织好政务公开;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归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为检查验收作好准备。

3、5月1日—5月底,为县检查验收阶段。要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接受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其完成好有关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

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验收;县监察局负责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暴露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新闻媒体负责县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对政务公开搞得好的,要予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处罚;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检查考核内容如下:

1、各部门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政务公开是否列入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是否拟定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运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公开项目是否齐全。(查看文件、会议记录)

2、政务公开的进展情况,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文字汇报)

3、政务公开栏或橱窗是否设立;领导、工作人员职务、职责、相片是否统一上墙;意见箱、投诉电话是否设置;意见箱是否印制投诉电话号码和开箱时间,是否明确投诉接待人。(实地检查)

4、应公开的内容是否按要求公开;是否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征求群众意见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查看资料,听取群众和干部意见)

5、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是否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对各部门的工作作风、行业作风是否满意。(听取群众和干部意见,查看回复、处理资料)

6、政务公开的文件、公开的内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立卷归档。(查阅档案资料)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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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3: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