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努力创建良好法治环境。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理方式创新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和保障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从理顺关系、明确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把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行政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都要进行听证和社会公示,广泛吸纳好的建议和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做到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重大决策公布实施前,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二是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决策后的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民主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来落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4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对现有审批项目再一次进行认真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并从制度上对行政许可进行全面规范。二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合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调整,认真做好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文件要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要继续完善和落实执法职权的细化分解工作。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随着相应机构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对执法职权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分解,职责分解要科学、合理、明确;职权要相互衔接,相互协调配合;要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原则确定执法责任,制定执法程序流程图,为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着力提升执法水平。选择1—2个部门开展示范点活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的公正性。进一步做好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说理式文书的培训和指导,使行政执法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思想,促进社会和谐。三要以评议考核与执法过错追究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道真自治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道真自治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反映,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案卷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到一案一卷、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着力提高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应用效果,在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救济途径等方面侧重说理性,以加强行政部门与管理相对人的沟通,尽量减少因误解而引起的行政争议。要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执法部门进一步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过程、轻文书制作”的现象,进一步推进公平、公正执法。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效果好坏,队伍是关键。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要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把新颁布的法律和执法人员岗位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做到县集中培训、单位内部培训和条块培训相结合,确保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培训不少于15天。二要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进口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年龄、文化、专业业务等结构的调整,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三要从严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认真审定执法资格,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者徇私舞弊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努力提高监督效能 (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一要完善审查机制。制发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组织听证、论证,并向社会公示,未经审查和公示的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二要严格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报送备案,备案率达100%,经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法制统一。三要实施评估制度。对实施一年以上、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研分析、绩效评估,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凡属于备案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按规定的时限、程序、手续报送备案,备案率达100%。要严格审查处罚主体、处罚程序的合法性,法律运用的正确性,自由裁量权的适当、合理性等,对证据不充分、处罚不适当、程序不完备的处罚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重大处罚报备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制度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安全生产、乱占耕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违法用工、涉及企业等热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等多种方式,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严重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四)加大执法投诉查处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公开执法投诉电话,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确属违法执法、暗箱操作,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要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做到有投必查,有查必果。 四、认真履行复议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方便申请、积极受理”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是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积极主动地受理并公正裁决,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 (二)建立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调查、行政赔偿协调、复议听证、告知等制度,积极试行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成本低廉、高效快捷的救济服务。坚持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和完善案情分析制度。 (三)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改革和创新审查方式,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注重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消除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系,加强与信访、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社会和谐、公平、正义。 (四)加大力度,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庭,回避矛盾和争议,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构建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新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推进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对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县依法行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不断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形式。示范点单位要按照所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特点,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推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县依法行政办公室要在对照标准、认真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渐推开。 (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大力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今年着重抓好《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专题法律知识讲座2次,各级各部门每季度组织学法活动1次。通过专题法制讲座、定期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树立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监督用权的观念,尊重法律权威,带头依法行政,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二是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向公务员宣传和向群众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理念,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大力支持、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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