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夯实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基础,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6日—12日,其中11月9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三、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消防条例》等。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县消防大队(联系人:李永清)。认真组织辖区各社区、居民集中住宅小区和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设板报图画、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小型灭火演习和逃生自救演练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师生上消防安全教育课,观看消防影视片,普及防火自救知识。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消防大队。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以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观看消防安全教育影视片、举行消防灭火或逃生自救演习等活动,并于11月9日前完成消防宣传标语悬挂工作。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当地“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使消防安全深入社会,深入单位,深入家庭。要大力宣传多年来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 4.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消防宣传车在活动期间深入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开展宣传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执勤备战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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