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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道真自治县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释义

为推动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全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消防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4年9月6日至9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各自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具体目标,制定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保障措施,及时召开辖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会议,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认真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及存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消防大队和县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整改阶段(时间:2004年9月16日至2005年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本辖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及完善意见,督促本辖区单位按照达标期限狠抓落实,确保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5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全县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消防队伍专项检查和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解决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理念,高度重视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把此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成效。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重点解决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不配套,社会消防组织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坚持国家建设标准,杜绝不符合城镇消防规划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全县消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要结合县城区实际,完善县城区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区域,在人口密集区域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设消火栓。二是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必须拆除。三是加强现有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增配基本的个人防护装备建设,不断提高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抓住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措施弥补分共消防设施建设“欠账”问题,做到不欠“新账”。要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消防队伍建设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保障。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切实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 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胡洪信(县建设局局长)张九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程孟银(县水利局局长)秦正祥(县电力局局长)王成勇(县城管局局长)汪纪伟(县建设局副局长)杨武志(县电信局副局长)贺应寿(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贺应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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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9: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