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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大田县地方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大田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本县地方税和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基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现有干部职工79人,其中党员干部53人,本科学历45人,大专学历27人,平均年龄39.65岁。共设机关股室8个,基层分局6 个和税务所1个,另设1个稽查局,负责全县3377户纳税户的地方税收管征,另外还负责301户基本养老保险费及383户失业保险费(含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两费征收工作。

在省、市地税局和大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田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严格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措施,14年来,全县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近8.16亿元,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年平均增长率达20.88%。自2001年社会保险费移交地税部门征收以来,共组织入库社会保险费1.45亿元,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31亿元,失业保险费1447万元,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任务。

14年来,大田县地方税务局综合文明程度得到全面提高,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不断上新台阶。1996年来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六、七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被市总工会、经委、财贸委、文明委、三明日报社联合授予“三明市十佳职业道德先进单位”;1999年1月被省政府授予“福建省服务乡镇企业先进单位”;自1998年来,大田县地税系统年年被大田县委授予“文明系统”称号,县局机关和基层征收单位全部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县局党支部多次被县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和财贸系统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1年,县局党支部被三明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07年,城关分局被团市委、市地税局评为十佳青年文明号,县地税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非公经济先进单位”、首批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先进单位。

大田县地方税务局在抓好组织收入的同时,始终把干部勤政廉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2000年和2001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连续两年以超过97分的高分获全县第一名;2002年以来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以及项目服务竞赛工作在全县年年名列前茅;窗口行业服务群众满意率和行风测评一直位居全县行政执法行业前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06年和2007年,县地税局两度被三明市政府授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统一受理窗口先进单位”。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县由地税征收的税费税收政策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各项税、金、费及涉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具体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总结推广税收征收管理经验, 推进征管改革;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本县地方税收和政策委托代征的金(费)的征收管理;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4、编报本局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和政策委托代征的金(费)任务。

5、开展税收行政执法,根据法定权限,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听证。

6、负责对基层征收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和劳动工资、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等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局中层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察与培养。负责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

7、负责大田县地税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基层征收分局、税务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8、监督检查大田县地方税务局股、室、分局和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

9、研究分析我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

10、组织开展税收宣传。

11、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2、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县局机关政务的综合和协调工作。

2、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

3、负责全局地税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4、负责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工作信息的编发、报送工作。

6、负责全局的税收宣传、表报报送工作。

7、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局党组有关文件的发送工作;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

8、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0、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产、车辆装备、接待以及其他行政事务。

11、负责日常的后勤生活保障、基建等管理工作。

12、办理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人事教育股工作职责

1、负责县局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辞职、辞退、离退休、奖惩、申诉、控告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

3、承办县局党组的日常事务。草拟党组会议的通知、记录和党组纪要的编写工作;负责党组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办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交办的有关事项。

4、负责县局党建工作。负责县局党组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党组议事规则的指定和落实工作。

5、负责县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

6、负责县局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县局人事信息和人员统计工作;管理县局工作人员工作证。

7、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劳动工资政策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局工作人员日常工资变动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8、负责县局工勤人员和助征员的管理。

9、负责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做好县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安置、疗养、慰问等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退休干部的活动等事宜。

10、制定干部职工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各种文化与业务学习,负责继续教育工作。

11、组织开展争先创优、评先表彰等活动。

12、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考勤、休假、请销假管理工作。

13、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5、办理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效能办)工作职责

1、组织对监察对象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条规的宣传教育。

2、、开展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执法监察。

3、开展对监察对象执行税收管理制度和廉政规定的监督检查。

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廉政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6、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7、督促指导全局加强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勤政建设。

8、认真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股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的情况、统计、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2、贯彻实施税收会计工作制度和国库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核算和如实反映税款征收情况。整理、汇编、积累、提供有关税收统计资料。

3、负责县局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组织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经费会计核算和指导工作,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和检查工作。

6、负责税务制服的发放管理和基建、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7、办理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征管法规股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征管改革,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总结推广税收征收管理经验。

2、指导全局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认真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部署的征管质量考评。

3、负责全局发票的领购、使用和销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个体(含双定征收的独资、合伙企业)税收定额管理工作。

5、负责加强企业办税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全局征管资料考核、征管资料室管理工作。

7、负责会同有科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

8、负责税务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9、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县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稽查有关案件在法律程序方面的指导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局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全局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工作。

14、负责地方税收政策和法规方面的调研工作。

15、负责定期对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

16、完成上级机关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税政股(社保股)岗位职责

1、负责本县由地税征收的税费税收政策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各项税、金、费及涉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各单项税种的管征办法。

2、负责税收政策宣传、税收政策调研及有关政策法规的上传下达,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办理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涉外税收政策性减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强税前扣除项目审核,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建立减免税底册台账。

4、落实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制度,促进行业财务管理。

5、负责指导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在执法中反映的政策问题,及时撰写有关调研材料,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相关地方税收业务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8、对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完善征收管理的办法、建议。按政策规定及时答复基层单位或外单位有关税、费、金的政策的请示、咨询。

9、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规费征收管理股岗位职责

1、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

2、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

3、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

4、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

5、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

6、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

7、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

8、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9、认真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技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管理使用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保证主机系统和网络系统正常稳定。

2、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耗材的购买、登记、发放、维护、维修工作。

4、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局计算机应用开发计划。

5、负责计算机知识、网络使用及各种软件知识的培训工作。

6、负责办公楼综合布线方案的设计、规划、审核、实施、验收。

7、负责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

8、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稽查局

1、 负责本级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局稽查工作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 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转批的来信来访及偷、抗、骗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协调或查处分局移送的偷、抗、骗等税收违法案件和上报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开展税务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税收大检查,协调处理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向司法机关移送触犯刑律的税务案件,并协助配合查处。

6、 负责本局稽查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

7、 负责将发现日常征管工作薄弱环节向征收管理部门反馈。

8、 收集、整理、保管稽查工作资料、档案,并向上级稽查机构报送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和案例等。

9、调查研究,掌握反馈信息,提出加强完善地方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

10、负责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送达和稽查人员检查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工作。

11、办理县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务分局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正确处理征纳关系,文明收税。

3、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税纪严明,为税清廉。

4、完善税收征管,严格税收执法,及时足额组织税款入库。

5、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及时反馈税收信息,准确编报税收计划。

6、开展社会保险费、政府授权(委托)代征其他规费、基金的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加强社会保险费等费的征管工作,及时足额组织有关税费入库。

7、大力促产增收,培植税源,扶持生产,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

8、强化监督机制,实现税收检查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严格审核发票使用情况,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9、加强税法宣传和执法检查,依法征收,文明办税。

10、管理好各种财产、经费,加强安全保卫,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整洁。

11、完成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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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