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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崔志毅
释义

○崔志毅

崔志毅(1917~1951),别号果夫,山西忻县人,具有国民党党员、同志会会员双重身份。学生时代就读于山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入第二战区随营军政干部总校一期学习,结业后委山西省第一区、晋绥骑一军参谋、山西省第二行署村级干部训练团政治部荐级干事、太原绥靖公署政治部政治工作第一大队少校大队长、精神建设委员会山西分会(同志会干委会的对外称谓)四级干事、精建会第18区分会驻会主任委员、山西省精建会三级委员、朔县县长等职,1948年元月接替傅名显担任民国时期最后一任大同县长。国民党员党籍证为晋字000017号。

1947年12月底,大同县接到山西第十区办事处转来省民族革命同志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三自传训”的指令,遂即组建起由县长傅名显为首的“兵农基干三自传训委员会”三人小组,县长傅名显为主任委员,同志会大同县分会主任郑汝侠、国民兵团副团长张育琨任副主任委员。翌年1月傅名显和朔县县长崔志毅工作对调,崔志毅一到大同便接令迅速开展三自传训工作。当月下旬在乱衙门剧院,崔志毅与于镇河、孟祥祉等大同“传训”领导组负责人逼迫接受传训的李生进等378名兵农基干,每人必须以书面或密谈的形式向他们密报至少5个通共或涉共人员。几天中,受训的兵农基干先后“招认”出通共人员500余名,向当局送密信300余封。于是,三人小组针对供出的情况召开秘密会议,制定了抓捕方案并下发各乡,同时授予乡三人小组成员有“就地处杀,事后备案”的特权。不到1个月时间,就在大同县所属的一城四隅三十个乡扣捕所谓涉共者400余人。其间,仅除夕日就用乱棒、锥刺、石头砸等残忍手段杀害致死达58人,制造了“一夜成功,一网打尽”的除夕惨案。

继之,于同年春季组成“大同县民众武装自卫军司令部”崔志毅兼司令,并在所属各乡同时成立民卫军大队部,由各乡主要官员担任大队长,目的是专门组训来自各村的自卫队员,将他们武装成身着黑衣,肩挎大刀,以协助大同的军政警宪维持紧张局势,老百姓称他们是黑衣队。

1948年8月,国民党当局为挽救失败命运,以大同教职员为整治对象进行“三自传训”,对共产党亲属疯狂迫害。崔志毅任领导组主任委员,委员由特警队、警察局、同志会等机构选调人员充任。其间他们将大批教师抓入大庙特警队监狱,进行逼供。继而又于同年9月对特种业务人员进行三自传训。

大同解放后,崔志毅在大同解放人员训练班学习,登记并交代了自己的历史问题,后被移送察哈尔省。1951年2月23日,察哈尔省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其死刑。1985年6月1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政策,对该案再审查明,被告人崔志毅等九人均在大同和平解放后进行了登记,并参加了解放人员训练班。原判认定的事实均为解放前的历史问题,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撤消原判,既往不咎,通知家属。2000年中华书局出版《大同市志》李大宏 李大钧\\文,版权所有,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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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