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
释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已进入登记填表攻坚阶段,普查各项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仍存在被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普查表填报不规范,主要指标数据反映不够真实,部份企业受金融危机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于第四季度停产关门,因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致使普查表无法收集等诸多问题。为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阶段攻坚战,以获得高质量的普查数据,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成功,市人民政府特作以下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分管经济普查的领导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了解经普进展情况,切实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在普查登记工作尚未结束之前机构不能撤、人员不能散,尤其要确保镇、村两级普查人员善始善终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按照在地普查统计原则,凡坐落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二、三产业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至今未向辖区内的经普办如实提交普查表册者,限于规定时间内送审普查表(市统计局或经普查办直接要求提交者除外),违者将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论处;同时请市直各工作部门务必督促本系统、本单位业务人员及时提交经普普查表。

三、市乡两级要进一步加大经济普查登记期间的宣传,深入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乡镇街道要向市普查办提供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名单,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曝光”。

四、市纪检监察部门、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市经普办做好经济普查监察和督查,对不重视经普工作,不按《全国普查方案》要求完成普查工作的地方要督查督办,对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查处力度。

五、市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依法普查,按照普查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审核、复查、核实等相关业务工作,力争把差错消灭在初始萌芽状态。

六、各乡镇街道经普办在数据处理期间,务必保证计算机录入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按市经普办时间要求全面录入、审核、汇总、评估后上报普查数据,并附评估报告。

七、由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挂帮乡镇街道经济普查的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报告上报市经普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23: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