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赤水市慈善协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赤水市慈善协会筹备委员会,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曾 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明 民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罗洪荣 市卫生局局长 王学黔 市教育局局长 张清平 市城管局局长 洪启后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柳青勇 市经贸局局长 艾吉星 市建设局局长 杨明莲 市民宗局局长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黄艳龄 市妇联主席 赵多智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郭 川 团市委副书记 任昭平 市国税局局长 向守贵 市地税局局长 熊明书 市工商局局长 赵新跃 市质监局局长 李吉林 市食药监局局长 罗 湘 市外宣中心主任 赵丽英 市电视台台长 胡海颂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肖 刚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 市慈善协会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何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明祥任办公室副主任。 筹备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领导赤水市慈善协会成立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调动各单位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团结协作,共同推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督促、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筹备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筹备委员会领导下,不断提高对慈善事业的认识,积极参与和开发我市的慈善资源,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向前发展;利用自身的部门优势,宣传慈善文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为赤水市慈善协会发展吸收会员,筹集慈善资金。 1、民政部门:负责慈善协会成立前的筹备工作资料的准备,在筹委会的领导下,积极为赤水市慈善协会的成立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2、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的安排,负责并调整财政预算,为赤水市慈善协会预算创始基金。 3、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电视台、外宣中心、文体广电等部门,大力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知识,增强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慈善意识。报道“赤水市慈善协会”成立的动态,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4、工商、税务、建设、教育、卫生、食药监、经贸、城管、民宗等部门:负责对我市经济效益显著的国营企业、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进行劝募,筹集慈善资金,发展慈善会员。 5、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各种慈善活动正常开展的治安工作。 6、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下一步在全市开展的以“扶贫济贫、慈善赤水”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协调工作。 7、质监局:负责对所捐物品、食品等进行质量检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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