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成都市残联主席团 |
释义 | 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委员,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团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席召集。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主席团的职权是: (1)选举主席、副主席,推举理事长人选,报政府审批。推选评议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聘请名誉主席、副主席。 (1)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审议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各专门协会全体委员会议可在主席团全体会议期间举行;报告工作,商讨工作计划,提出建议。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