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apac |
释义 | APac(Asia Pacific),泛指亚太地区, 大致包括: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斐济、印度尼西亚、日本、基里巴斯、朝鲜、韩国、老挝、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瑙鲁、新西兰、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萨摩亚、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泰国、东帝汶、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越南、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俄罗斯远东地区等区域。 APEC(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亚太经济合作会议(亚太经合组织)关于APEC: APEC成立的背景 APEC成立于1989年。80年代末.冷战结束, 国际形势趋向缓和,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上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潮流。与此同时,亚太地区拥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与活力,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澳大利亚总理霍克1989年1月访问韩国时提出了"汉城倡议",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首届部长会议于1989年11月6日-7日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的外交和经济部长参加了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正式宣布成立。 APEC的创始成员是哪些? 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围、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 APEC的宗旨和目标 1991年《汉城留言》正式确定了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堡垒"。 APEC会议主办经济体一年内需要承办的会议 外交和经贸部长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高官会议、专业部长级会议、其他有关会议。 APEC的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APEC决策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准备;另一方面,又贯彻执行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各项指示,讨论区域内的重要经济问题,决定APEC的合作方向和内容。部长级会议在每年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由各成员的外交部长和外贸部长(中国香港、中国台北除外)出席。自1989年11月至2000年底共举行了12次部长级会议。 APEC高官会议 高官会议是由APEC各成员高官参加的例会,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其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并为下届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做准备。高官会议对上向部长级会议负责,对下总额APEC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工作,是APEC的核心机制。高官会议一般由各成员副部级、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组成。我国现任高官为外交部国际司司长吴海龙。 APEC的合作原则 成员间的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和自愿的原则、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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