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
释义 | § 简介 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由有志于自然保护的各国家成员、其他合作机构和有关的科学工作者组成。建于1948年。多年来,它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联合国各机构、各区域性组织和其他重要团体密切合作,开展全球性自然资源保护活动,属下有包括116个国家的537个会员组织。每3年召开一次大会。至1998年11月,该组织由74个政府成员,110个政府机构,706个非政府组织组成。1996年10月20日,中国成为该组织的政府成员。 § 机构设置 IUCN 主席 Julia Marton-Lefèvre联盟大会、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是其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下设由150多名专家组成的6个专业委员会,即:生态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环境规划委员会,环境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园及保护区委员会;另外还有各种特设小组或由著名专家为审议重大问题而组成的顾问小组。联盟在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与加勒比海、东亚、西亚、澳大利亚及大西洋、东欧、西欧等 8个地区还设区域顾问。联盟秘书处负责指导、督促各委员会及各区顾问的工作;推动各项计划的实施;支持各种项目的实施;组织制订保护法规等。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选举新的主席和执行主席,研讨各种有关自然保护的技术问题。1979年,中国以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名义参加这个国际组织。1984年10月 5日联盟理事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接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为联盟非政符团体会员。 § 宗旨任务 通过各种途径,保证陆地和海洋的动植物资源免遭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以适应人类目前和未来的需要;研究监测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监测所取得的情报资料对自然及其资源采取保护措施;鼓励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关心自然及其资源的保护工作;帮助自然保护计划项目实施以及世界野生动植物基金组织的工作项目的开展;在瑞士、德国和英国分别建立自然保护开发中心、环境法中心和自然保护控制中心;注意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 工作语言 英语、法语、西班牙语。 § 主要活动 每4年召开一次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规模为3000人左右。 § 会员设置和组织规模 会员类型 A类会员:(A)国家和政府机构;(B)政治和(或)经济综合组织; B类会员:(C)各国非政府组织;(D)国际非政府组织 C类会员:(E)联系会员 会员现状 截至1996年6月,IUCN有会员915个,遍及 133个国家,按地区分,非洲122个,中南美172个,北美(加勒比)98个,东南亚86个,西亚37个,大洋洲62个,东欧、中北亚44个,西欧 259个。按成员分类统计,非政府组织699个,分支机构34个,主权国家77个,政府机构105个。[1] § 主要出版物 《世界保护战略》 (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公报》(季刊) (iucn bulletin);《联合国国家公园和保护区目录》(un list of nature parks and protected areas)等。[2]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