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秉和 |
释义 | 陈秉和(1835—1909) 字梅村。曲阜县(今曲阜市)小雪镇彭家村人。少时酷爱 经史。17岁,县试第一。1861年(咸丰十一年) ,取为拔贡。次年中举。1871年(同 治十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任检讨,又任国史馆纂修、春坊左中允,调国子监司业。 1889年(光绪十五年)后,西方教会势力在中国大力扩展,普设教堂,发展教徒。他 惟恐因教会引发事端,遂上疏奏明凡涉教案者不容各国使节袒护。不久,他又被提 升为咸安宫总裁,文渊阁校理和司经局洗马。1894年(光绪二十年),被任命为日讲 起居注官,获悉山东巡抚张汝梅徇私舞弊,轻忽治安,贻误治理黄河,侵吞赈济款 项等, 遂上书弹劾。经朝廷查明属实,立将张汝梅降级使用,其属下4人或革职或 撤差,从而博得刚直之名。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任春坊右庶子,署顺天府尹。 宝坻县令因贪赃被民众联袂弹劾,他经过深入调查,证实所劾非虚,会同某府尹联 名回奏朝廷,使该县令连降三级。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兴起,将入北京 时,他面谒大学士徐桐,提出:“未闻有以邪术成事者,宜慎重之。及今尚可挽回”, 以图阻止清廷利用义和团攻打“洋人”而坐享侥幸之利。徐桐置若罔闻。不久,八 国联军攻入北京,皇室西逃。他未及随逃,步行出京后返里。途经德州闻悉被提升 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但因回籍后久病不愈,遂请求开缺辞职。后卒于故里。著 有《禹贡九河考》1卷,《居易斋诗集》2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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