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朝阳区司法局 |
释义 | 朝阳区司法局简介主要工作职能责任:1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2、研究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本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4、负责管理、指导本区街乡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管理、指导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承担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 6、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7、负责本区直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8、监督、指导、协调区法律援助中心及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组织、管理律师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9、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负责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本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11、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报道、交流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介绍姓名:荣容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魏毅力 宋雨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总支书记 刘勇:职务:副局长 曹宏:副处级调研员 负责律师党委日常工作 胡胜利: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朝阳区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一、职能介绍: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1]54号)的规定,朝阳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能:司法局承担着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 2、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研究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本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本区街乡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管理、指导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承担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 7、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街、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管理区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研究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9、负责管理本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协调区法律援助中心及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组织、管理区域内公职律师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证《律师法》在我区的全面落实。 11、负责本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12、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报道、交流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8个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后勤服务等司法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调研、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的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财务、接待联络、统计、公费医疗等工作。 二、政工科: 主要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机关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助理员调入调出的初审把关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妇联、统战、计划生育、献血等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指导、管理本区街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街乡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全区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核准设立街乡法律服务所及分所,核发从业人员证照等;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的聘用、培训与考核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阶段性普法教育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街乡、各系统制定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指导基层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法律培训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及各街、乡、局(处)、公司依法治区办负责人的年度法律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建立起以区法律培训中心为主要基地的多层次法律培训体系。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依法治区工作动态》。 五、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本区公证处及公证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区属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区属律师、公证员执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等。 六、法制科: 监督、检查本区司法行政系统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 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宣传工作;承担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区属律师、公证员及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援助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及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区属公职律师具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 (八)、矫正帮教科: 承担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街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队伍建设;指导、管理街乡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帮教安置工作。指导阳光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工作,指导其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回归社会辅导、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十项服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及交流活动。 三、对外窗口部门: 一、正阳公证处职能:正阳公证处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公证法律服务机关,办理居住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和国外使用的各种公证事宜和文书。业务:公证处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代表国家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关在公证活动中通过调查、核实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事,消除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隐患,并凭借公证书的法律约束力,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效力:各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所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二、148法律服务专线; 三、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是朝阳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法律援助服务的公益性机构,为朝阳区司法局所属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为全额拨款,纳入区财政预算。主要职责有: 1、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工作; 2、负责指派、协调或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情况; 4、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 5、负责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卷归档工作。 (四)、朝阳区阳光矫正管理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阳光矫正管理培训中心是朝阳区行政区域内承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为朝阳区司法局所属,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进行临时安置,协调其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解决其户口、安置、低保、就业等问题;负责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开展心理咨询矫治;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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