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长丰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6月1日成立。现办公地点位于水湖镇长寿路西段,审判综合楼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1996年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其中大、中、小审判庭6个。2006年5月,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的县南部中心审判法庭及双墩人民法庭建成投入使用。2007年12月,我院在南部中心审判法庭设立执行局南部执行组。 目前,长丰县人民法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3个基层法庭,实有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辖区共15个乡镇及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1922平方公里、人口78万。 近几年来,长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尤其是2008年初,院党组审时度势,确立了“全市争先、全省进位、全国保名”的奋斗目标,全院上下努力又好又快办案,奋勇争先,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全面发展。近几年来,经过全院上下的同心协力、奋力拚搏,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人民法庭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全面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长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7年,长丰县人民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9年5月13日,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被合肥市评为卫生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该院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还连续多年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2008年在全县岗位目标考核中,获得同类单位“优秀”等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奖励。 该院现有的三个基层法庭首批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授予“规范化人民法庭”,下塘人民法庭于2004年、2005年先后被授予“合肥市文明单位”及“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2008年初再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06-2007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朱巷人民法庭于2006年被荣记“集体二等功”、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初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06-2007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当前,全院干警在党组的领导下,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科学发展的征途上,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振奋精神,激励斗志,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续写“又好又快办案”新篇章,不断作出新贡献!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