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查阅权
释义

查阅权:我国所称的查阅权一般指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拥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相关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查阅权究竟为单独股东权还是少数股东权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立法例:一是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

二是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

一般而言,单独股东权模式优于少数股东权模式,后者容易不适当地剥夺中小股东的查阅权。

客体要件:我国《公司法》对此采取了单纯列举式规定,即将股东有权查阅的账簿记录种类全部列明。根据《公司法》第34条和第9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的公司账簿记录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的公司账簿记录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但由于此规定面过于狭窄,关于股东能否查阅除此之外的账簿记录,无明确规定,学术界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客观方面:用于正当目的。

解 析

查阅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参与一个公司意思形成,股东与公司之间进行沟通,保证股东所获得广泛信息是否有效而免受欺诈以及参加它们的活动表决的前提。这种权利是从作为股东地位而发生的。

从本质上讲,查阅权实际上是一种参与管理权,是由形成权的一种转化而来,人们通过自己的法律行为对其他权利主体产生影响,或者是参与这种影响的实施,股东离开了这项权利,股东对公司的密切关注将成为很遥远的事情,这也是法律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所赋予少数股东的一项固有权利。

查阅权对于股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至于美国学者CLERL将股东此权利上升为股东三大权利(表决权、诉讼权和资讯权)之一。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3: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