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查尔斯·莫里斯 |
释义 | 查尔斯·莫里斯(Charles William Morris,1901-1979)美国哲学家,现代“符号学”创始人之一。1901年5月23日生于丹佛,就读威斯康辛大学、西北大学,1925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1958年后在佛罗里达大学从事研究。主要著作有《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科学的经验主义》、《符号理论的基础》、《符号、语言和行为》、《人类价值种种》、《意谓和意义》等。 他把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结合起来,提出“科学的经验主义”,并创立符号学。莫里斯对符号作了广泛的理解,把“符号”说成是一切“有所指”的东西,它不仅包括语言中的符号,而且包括非语言的符号。符号是一种关于符号及其运用的一般理论,以符号过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符号学可分为纯粹的、描述的和应用的这三种类型。符号包含三种类型的关系:符号与其对象的关系,符号与人的关系,符号之间的关系,并分别属于语义学、语用学和语形学的研究对象。符号学是三种学科的总括,是一切科学的“元科学”。符号由语形和意谓两方面构成,具有定位、指谓、评价、规定符号四种类型或意谓方式,他进而将符号的意谓方式与四种用法(告知的、定价的、鼓动的、系统的)加以配合,指出符号的十六种论域,其中把诗列为“评价的”(方式)和“定价的”(用法)。他指出,符号的美学应用与其它应用不同,“那些能提高科学的清楚性的方法,都会减弱符号的美学应用的可能性”。断言美学研究指谓价值的图像符号,“是一门具有语形的、语义的和语用的这些组成因素的关于符号的学科,而且关于这些组成因素的区别又给美学批评提供了一个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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