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鼎不可 |
释义 | 明朝焦竑《玉堂丛语》卷一中记载了一则“曹鼎不可”的故事,就比较入情入理,全文如下:曹鼎为泰和典史,因捕盗,获一女子,甚美,目之心动。辄以片纸书‘曹鼎不可’四字火之,已复书,火之。如是者数十次,终夕竟不及乱。 曹鼎后来在明英宗朝做到宰辅。他在泰和当派出所长的时候,抓到一名女犯,美得让他心动。怎么办?不能执法犯法啊,情急之下,只好用纸一遍遍写“曹鼎不可”,写完就烧,烧了又写,反复几十次,一直煎熬到天亮。一夜竟然也没有乱。 柳下惠也坐怀不乱,两人都没乱,但曹鼎就比柳下惠可信多了,也可爱多了,他想乱,但觉得不可乱,最后的不乱,是权衡的结果,官欲最终战胜了情欲,这才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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