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
释义 | 一、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开。 二、主任办公会议人员由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程序 1、根据办公室主任意见,由文书科负责向办公室领导征集会议议题并拟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报办公室主任审定。 2、重大、复杂议题,由相关秘书拟写书面材料,经相关办公室领导审核同意,报办公室主任审定。 3、经办公室主任审定的议题及会议材料,文书科应于会前1天送与会人员。 4、会场服务、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由文书科负责。会议纪要初稿应在会后1天内完成,并送办公室主任审签。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批示,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研究制订办公室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处理办公室财产处置、办公设备安排、车辆管理、资金使用等问题。 3、研究市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或活动的会务筹备及相关工作。 4、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由文书科负责,根据会议安排,作好记录,拟写纪要。 六、会议决定事项,有关科室应抓紧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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