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自考 |
释义 | 自考介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6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5月、7月、10月和11月。其中5月和11月为证书考试。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报考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全部课程,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位。毕业论文一次通过,且论文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科学位。如果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还可能有特殊要求,考生自己要了解清楚。 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报名注意事项1、每次考试详细报名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首先在网上准确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再选定报考专业、报考相关课程,缴费成功后将获得正式准考证号,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或不缴费的新生注册信息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照相手续的新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时须先选择考试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 4、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