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成立于1958年8月,其前身是海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2001年10月更名为海淀区体育局。海淀区体育局作为负责本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区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落实;负责本区体育体制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三)统筹规划本区青少年业余训练项目的布局,指导各业余体校、体育传统学校的建设及业余训练工作;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加强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开发体育人才资源,制定本区体育人才培训规划,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人才市场。
(五)参与拟定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六)研究拟定本区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七)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八)开展本区体育外事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