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宝安区妇女联合会 |
释义 | 基本职能深圳市宝安区妇女联合会是该区各界妇女在中共宝安区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工作任务和基本职能是: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妇女人才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面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向区委和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组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6、制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7、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推荐妇女干部; 8、巩固和扩大我区妇女与港、澳、台胞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组织的联谊,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 9、承担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推动宝安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10、完成区委和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 直属机构宝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组织妇女儿童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身素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开展妇女干部业务培训、儿童技能培训、电脑培训、外语培训、礼仪培训。开展有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家政服务:提供家庭服务员、家教。服务幼儿,开展幼儿家教,加强对外交流与友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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