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白蒲事件 |
释义 | 白蒲事件 抗日战争胜利后,一贯坚持反共、独裁立场的蒋介石国民党政府,为了欺骗国际和国内舆论,同时为发动内战争取准备的时间,便玩弄“和平谈判”的政治伎俩,力邀毛泽东去重庆“共同商量”“目前各种重要问题”,并与中共代表签署了包含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立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同意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承认人民的某些民主权利等内容的“双十协定”。但“双十协定”签字的墨迹未干,蒋介石就发布了进攻解放区的密令,企图完全占领长江以南地区,夺取华北战略要地和交通线,分割和压缩解放区,打开进入东北的通道,进而占领整个东北。 面对国民党军对我解放区的频频入侵,解放区军民遵照中共中央“有理有利有节”的指示精神,对来犯的国民党军予以自卫还击。 1946年1月10日,国民党政府代表被迫在《停战协定》上签字。但在《停战令》生效的第二天清晨,驻守南通的国民党军就对苏中解放区南线前沿的如皋白蒲镇的守卫部队——华中第一军分区特务三团发动突然袭击,于次日侵占了白蒲镇,制造了震惊全国的“白蒲事件”。 “白蒲事件”发生后,北平军调部决定在徐州执行小组下再设立一个由美方代表、国民党代表和中共代表组成的淮阴小组,负责调处“白蒲事件”。由于国民党毫无和平诚意,美方代表又表面上保持中立,而实际上处处偏袒国民党,使得历时约4个月的调处工作无果而终。 1946年6月26日,蒋介石悍然撕毁停战协议,大举进攻我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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