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行政长官
职能: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育大熊猫政策的目标,对开展相关的教育、研究及项目提供资助。
性质:行政及财政自治权的实体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
基金旨在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育大熊猫政策的目标,对开展相关的教育、研究及项目提供资助。
基金由一行政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以及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行政长官批示委任的一名民政总署代表及一名财政局代表组成,并由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出任主席。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在民政总署工作人员中指定行政管理委员会秘书及其代任人;秘书须列席会议,但无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