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 |
释义 |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成立于2001年, 是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现有构成经2012年5月12日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现任驻校常代表(物理学院学生会常代会会长)为杨栋,执委会主席张玥,副主席冯涛、袁仁亮、吕廷博、张傲星。 学生会组成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常务代表委员会和执委会和三部分组成,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委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物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学代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学代会代表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班级的院常代会委员是学代会的当然代表。各班级代表名额根据各班级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且每班代表数至少为4人。 物理学院学生常务代表委员会负责召集学代会。校常代表与执委会主席团、部长中不参加竞选的同学共同确定会议议程,组织会务工作。 学代会由时任执委会主席团中一名不参加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团竞选的成员主持。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主席团成员,则学代会由一名团委老师代为主持。 学生常务代表委员会物理学院学生常务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常代会主要负责收集学生意见,监督执委会工作,与学院,学校沟通,审议并解释学生会章程。 院常代会由院常代会委员组成。院常代会委员从全体会员中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对所在班级的会员负责。院常代会从全体会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驻校常代表一名,代表本会参加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驻校常代表应维护物理学院同学的权利,对本会负责。 驻校常代表亦即常代会会长,负责组织常代会日常工作。 执行委员会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生会的执行机构。执委会由执委会委员组成,包括主席团成员及执委会职能机构负责人。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执委会主要负责开展各类学生维权、文艺、学术、体育、交流活动。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主席团向院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执委会职能机构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执委会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执委会各项具体工作和活动。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主席团负责。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和执委会各职能机构部长组成执委会部长会议。 现有职能部门为:宣传部、外联部、内联部(外联部与内联部前身为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学术实践部。 活动简介比较经典的学生活动如下: 春季学期: 三行情书 3.7日女生节 跑步对抗赛及跑步日 春季院衫 飞跃交流会 双学位交流会 趣味运动会 文艺沙龙 秋季学期: 新生杯球赛 秋季院衫 联谊舞会 大牛学长交流会 11.10男生节 短途旅行 元旦晚会 文艺沙龙 历史组成第八届学生会驻校常代表文汗青,执委会主席郝阳,副主席卢飞雨、邵斌、陈琛、丛淼。 第九届学生会驻校常代表文汗青,执委会主席丛淼,副主席陆霏霏、张睿雄、梁凯荣、黄泳洋。 第十届学生会驻校常代表张睿雄,执委会主席严引,副主席葛红星、周彦竹、张佳辰、张玥。 第十一届学生会驻校常代表杨栋,执委会主席张玥,副主席冯涛、袁仁亮、吕廷博、张傲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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