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11年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 |
释义 | 一、比赛地点广州广东国际划船中心 二、参赛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10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分别寄到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赛事竞委会,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中国皮划艇协会邮箱和赛事竞委会邮箱。 三、报到时间、地点(一)裁判员1、报到: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请于11月4日报到,其它裁判员请于11月5日报到,地点为空港大酒店(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华西路83号)。 2、接站:11月5日竞委会在地铁3号线机场方向的人和站B出口设有接待点。请裁判员到达广州后转乘地铁到达该接待点,10月30日前将接站信息传真到竞委会接待处。 (二)参赛队1、报到:各参赛队请于11月6日报到,住宿拟安排在五龙体育休闲山庄(白云区钟落潭镇杜康岭自编8号)和金汇商务酒店(白云区人和镇广花公路2号),具体安排请赛前两周联系竞委会接待处。 2、接站:11月6日竞委会安排接站,请需接站的参赛队将接站信息10月30日前传真到竞委会接待处。竞委会只负责广州市区域的接站,其它地方的交通问题请自行解决。 (三)接待点竞委会在接待酒店设有接待点,可领取参赛资料。 四、费用(一)在编人员收取参赛费650元/人,伙食费100元/每人每天,交通费150元/人。 (二)超编人员收取参赛费650元/人,伙食费160元/每人每天,交通费180元/人。 (三)交通费包含一次抵离穗和训练比赛期间的接送。 (四)订票费每张30元,订票后如有变更,将不保证更换乘车的日期,所需费用自理。 (五)以上所有费用请各参赛队报到当天一并交齐,提前离会者一概不办理退费,缴费地点设在报到的宾馆。 (六)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经济字[2001]40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执行。报销按照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标准给与报销,竞委会报销广州市内一次转乘地铁、公交的费用。请务必凭保留票据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五、其它事项(一)赛区划定运动队帐篷搭建区域,请各代表队自备帐篷,每队仅限1顶,占地面积不大于20平米。 (二)如需接站或预定返程车票,请认真填写“接站及返程票预订单”,并于10月30日前传真至竞委会接待处。参展费用联系方式(一)在编人员收取参赛费650元/人,伙食费100元/每人每天,交通费150元/人。 (二)超编人员收取参赛费650元/人,伙食费160元/每人每天,交通费180元/人。 (三)交通费包含一次抵离穗和训练比赛期间的接送。 (四)订票费每张30元,订票后如有变更,将不保证更换乘车的日期,所需费用自理。 (五)以上所有费用请各参赛队报到当天一并交齐,提前离会者一概不办理退费,缴费地点设在报到的宾馆。 (六)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经济字[2001]40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执行。报销按照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标准给与报销,竞委会报销广州市内一次转乘地铁、公交的费用。请务必凭保留票据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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