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11第七届云南教育博览会 |
释义 | 2011西南(昆明、贵阳)教育博览会 【贵阳】 时间:2011年6月17-19日 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昆明】 时间:2011年6月24-26日 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 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支持单位:州、市、地教育局 承办单位: 云南春笛展览有限公司 举 办 背 景 以“推动西南地区的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充分引进和推介国内外先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推进西南地区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为办会目标的“云南教育博览会”已成功举办6届,博览会为国内外各类院校、咨询、培训机构提供了展示与合作的平台,也为云南学子提供了一个与各院校及教育机构直接沟通、咨询的桥梁。博览会作为云南唯一教育交流领域的国际性、权威性专业展会,已累计参展单位1500家,咨询观众达11万人次。2011年第七届云南国际教育博览会将于6月24-26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博览会将继续秉承“服务家庭、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机构、服务全社会”的宗旨,为各院校及学生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为社会各届人士、在校(大、中)学生及学生家长提供最新的留学信息。 欢迎国内外教育机构参展、参观! 【展会日程】 贵 阳 布展时间:2011年6月16日 (AM9:00-PM5:00) 展览时间:2011年6月17-19日 (AM9:00-PM4:30) 撤 展:2011年6月19日 (PM4:00) 展览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昆 明 布展时间:2011年6月23日 (AM9:00-PM5:00) 展览时间:2011年6月24-26日 (AM9:00-PM4:30) 撤 展:2011年6月26日 (PM4:00) 展览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参展范围】 国际教育交流及移民咨询展区: 1、国外教育机构:大学、学院、预科学校、职业学校、中学、中外合作项目 2、外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及签证处 3、经国家审批合法的留学中介机构、移民中介机构、语言培训机构 4、专业协会、教育组织和基金会 5、国际教育认证及评估机构 6、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教育服务提供商 高考招生咨询展区: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内外教育集团、双语学校、国际学校、教育投资机构等及相关媒体、协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职业教育培训与民办教育招生咨询展区: 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高)中等院校、民办职业技术学校(院)、补习学校、合作办学机构、成人教育机构、社会教育培训、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各种文化技术培训、国外大学、各类教育机构及组织、教育投资机构及相关媒体、协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展位配置:提供带有公司名称中文楣板、2.5米高三面展板、两盏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一张咨询桌、两把折叠椅、地毯、每日清洁服务,。 光 地:不提供任何配置,由参展商自行布置、装修、须按照展馆相关规定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电费、延时布展费、加班费。 【广告宣传】 门票:30000元/3万张(广告版面为门票背面) 展前快讯:25000元/版/4万张 15000元/半版/4万张(独家买断40000元/8万张) 气 飘:10000元/组 彩虹门:6000元/个 手提袋:10000元/1000个 招生专场说明会: 10000元/40分钟 赞助: 冠名单位:30万元、协办单位:15万元、支持单位:10万元三个种类,赞助条例备索。 【展会宣传】 1、组织单位将在80个教育行业杂志、网站上发布本次博览会的广告、会讯。 2、联合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对展会进行全面宣传。 3、组织机构将印发20万份展会宣传单,直投到各州、市学校中。2011年5月前报名的所有参展院校名录将刊登在该宣传单中。 4、校园推广:到各学校内张贴海报、派送展会宣传单。 【可提供服务内容】 1、免费餐饮:向与会参展单位提供开展期间的工作午餐(两份)及饮水。 2、《参展院校介绍手册》:组委会印制8000册参展院校联系方式的手册,免费赠送咨询学生。 3、货物运输:外地参展单位需办理展品运输的,组委会可代提货,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4、代订服务:组委会提供酒店和旅游预订,。 5、展台装搭:有展台装搭需求的参展单位,可直接联系组委会。 6、增值服务:凡在2011年5月前参展的单位可免费获得“教育展”网站首页LOGO广告宣传,时间为半年,广告内容由参展单位提供,根据版面,组委会有权进行调整。 【参展程序】 向组委会索取博览会相关资料及展位图,根据内容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 参展单位确定展位,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盖公章、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报名凭证。↓ 由于展位有限,从申请预订展位之日起,请参展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付清参展费用,逾期,组委会不再为其保留预订展位。中途退展者,所交参展费不予退还。↓ 请在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在确认收到参展费用后的十个个工作日内向参展单位发出《展位确认及参展机构信息表》。 【注意事项】 1展位安排原则:本届展会严格按照“先报名,再付款,再确认展位”的原则。 2 参展院校自行承担参展费用汇款手续费。 3、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 5 月 25 日 4、各参会展商请于填写《展位确认及参展机构信息表》后,将其发送至组委会。 5、为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良好秩序,展位不得转租、转让、合租,不得在公共区域散发宣传资料。不得擅自接照明灯具、违规接电等,若违反展览馆相关管理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单位参展资格。 6、组委会拒绝任何单位在博览会会场外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和从事非法招生活动。 7、布展和撤展期间展品的一切运输及仓储费用由展商全部自理。 8、如需特装、特殊用电及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展览馆现场与展馆服务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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