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1·5广东惠州七旬老贼强奸幼年孙女案 |
释义 | 无耻暴行2011年11月5日晚,惠东县多祝镇河北村,7旬老翁吴树权涉嫌强奸12岁少女吴烛之后逃跑。当晚村民报警后,多祝派出所随后派出警员前往处置,赶到现场时吴树权已经潜逃,警方已对其进行布控。当晚7时20分左右,该村12岁女孩吴烛吃完晚饭后,在自家门前散步,被远房爷爷、七旬老翁吴树权叫去“帮忙扫地”。吴树权的妻子几年前已去世,现在一人独居,平时请了一个保姆,但前一段时间保姆回家治病了。平日乐于助人的吴烛随后进入吴树权家。未料吴树权立即锁住房门,将屋内的电视机调至最大音量欲图不轨。之后吴烛的姐姐与奶奶在吴树权家屋角边上的窗户查看,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吴烛被吴树权脱光下身正在实施奸淫。众人叫门近20分钟后,吴树权穿着裤衩将门打开,面对愤怒的人群,他坚称吴烛不在自己屋内。不肯善罢甘休的众人随后在吴树权家展开搜索,众人寻找了10多分钟后仍不见吴烛踪影。就在大家疑惑之时,有人在吴树权堆放棺材的小阁楼上,发现了吴烛的一只鞋子,随后众人发现已经穿上衣服的吴烛,正昏倒在阁楼角落的竹篾旁。被侵害之后的吴烛苏醒过来之后任凭众人如何询问,都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警方失据惠东县多祝镇河北村七旬老翁吴树权涉嫌强奸12岁远房孙女吴烛(化名)之后逃跑,多祝派出所在随后的办案过程中,将在吴烛体内提取的一根体毛弄丢。12月21日,惠东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回应,吴树权对强奸事实供认不讳,物证丢失不影响案件侦办。惠东警方表示,吴树权对强奸吴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经到了起诉阶段,所以关键证物体毛丢失,其实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因为只有嫌疑人不承认的情况下,才需要靠物证和人证去证实。 重要物证未获送检 11月5日晚7时40分左右,惠东县多祝镇河北村的小女孩吴芳(化名)看到妹妹吴烛被远房爷爷吴树权实施奸淫。吴烛的父亲吴辉(化名)称,女儿被强奸次日上午,多祝派出所副所长黄拥文与他一道,将吴烛带至惠东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妇科检查。检查完毕后,黄拥文叫吴辉自行将物证和医院开具的证明,带去交给值班民警。医院开具的证明中,注明在吴烛体内找到一根体毛。 11月6日,吴辉将物证和证明交给多祝派出所。由于主办此案的多祝派出所所长赖玉华当时不在,吴辉随后致电赖玉华,赖回复会尽快安排将物证拿去送检。吴辉称,11月24日下午,他到惠东县刑警大队四中队找到一名张姓女警,女警向他念了送检报告的结果,吴辉见检查报告中没有关于体毛的内容。 警方补开证明遭疑 吴辉称,12月2日下午,有好心人致电告诉他,黄拥文正在医院补开证明。联想到派出所可能开具假证明去补救物证丢失的过失,大为紧张的吴辉飞快跑到县妇幼保健院,找到了黄拥文以及正在补开证明的罗姓医生。吴辉看到,在已经补开的证明中,“一条体毛”的内容如他所料,真的被剔除了。12月3日下午吴辉接到赖玉华电话,称原始证明又找到了。不放心的吴辉于12月5日前去查看,证实是原始证明后就走了。 嫌犯落网当晚取保候审 12月3日,潜逃了近一个月的吴树权在白花镇被抓获。吴树权被抓当晚,吴辉接到多祝派出所所长赖玉华电话,称身体有问题的吴树权,可能关押不了了。当天,吴树权就由女儿办理了取保候审。 关键物证未被送检,嫌犯抓住之后又被取保候审,导致吴辉不断求告各个部门,近日惠东县公安局纪委、惠东县妇联等部门开始对此案的办理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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