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濮阳体育局 |
释义 | 市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局机关文电、会议、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息、信访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后勤工作和固定资产;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政策,制定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对体育事业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 剂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 (二)竞训科(青少年体育工作科) 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赛制度;负责各体育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市的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级体育竞赛,组织全市性体育比赛;承办国家二级运动员、国家二级裁判员的审批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业务工作,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和选拔体育骨干和后备人才,建立和完善后备人才培训体系,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库;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活动。 (三)群体科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组队或协助组队参加省、国家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承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场地器材科 参与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监督和指导;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学校、厂矿企业的健身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定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办法。 (五)体育产业科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参与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承办全市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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