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岱宗卡 |
释义 | 什么是岱宗卡岱宗卡是由泰安市商业银行于2008年8月隆重发行首张银联标准借记卡,岱宗卡取义源自泰山。寓意泰安市商业银行“稳若岱宗、基业常青”,集“贴心、安全、灵活、省钱”四大特点于一身。引领银行卡全新理念,解百姓 之急,谋百姓之利。 岱宗卡简介:· 巍巍泰山,五岳独尊;悠悠岱宗,博大精深。泰安市商业银行汲取泰山之灵气,传承千 年历史文化,于2008年8月隆重发行首张银联标准借记卡——岱宗卡。· 岱宗卡取义源自泰山。《说文》中说:“岱,太山也”,太,即为大。《五经通义》 云:“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意为五岳之尊。杜甫赋诗《望岳》曾发出“岱宗 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感叹,孔子更有“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博大胸怀。岱宗卡心系 泰安,面向全国,畅行世界,寓意泰安市商业银行“稳若岱宗、基业常青”,“源自 泰山、服务泰安”。· 岱宗卡集“贴心、安全、灵活、省钱”四大特点于一身。引领银行卡全新理念,解百姓 之急,谋百姓之利。 岱宗卡功能简介:岱宗卡集多种功能优势于一体,具有ATM交易、POS消费、独特附属卡、自动理财、银联柜面通、短信通知、代收代付、一卡多户、存取现金、电话银行等多项功能。· ATM交易 持卡人可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的ATM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存款、修改密码、转账及查询账 务,也可在贴有“银联”标示的他行ATM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和查询。· POS消费 持卡人可在所有加入“银联”的公用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购物,不收取任何手续 费。· 独特附属卡 持卡人可依托主卡账户为父母、配偶等人申办附属卡,便于持卡人资金统一管理。· 自动理财 采用简单实用的预约转存方式,为客户提供方便、安全、灵活多样的理财服务,给客户 带来最大限度的存款利息收入。· 银联柜面通 通过参与柜面通业务的银行柜面终端,完成跨行查询、存款、取款、转账等交易。· 短信通知 持卡人可享受到POS类、ATM类、柜台类、代收代付类、业务提醒五大类短信服务。· 代收代付 可办理代发工资或代收水费、网通话费、热力费、燃气费等业务。· 一卡多户 可在岱宗卡一张卡内办理人民币的活期、定期、定活两便、零存整取等储蓄存、取款业 务。· 岱宗卡特色:一、二十项免收费项目 二、独特附属卡 三、自动理财 四、银联认证、全球通用 一、二十项免收费项目· 岱宗卡年费· 岱宗卡开户费· 岱宗卡工本费· 小额账户管理费· 密码挂失服务费 · 岱宗卡挂失费· 换卡手续费· 消费手续费· 电话银行开户费· 电话银行转账(系统内)服务费· 异地ATM跨行取款费· 境外ATM跨行取款费· ATM跨行查询费· ATM转账(系统内)服务费· 本地ATM跨行取款费· 自动理财服务费· 代收代付服务费· “柜面通”存取款手续费· 短信通知费· 个人贷款服务费 二、独特附属卡· 方便附属卡 贴心又省力 持卡人填写附属卡申请人资料,并提供本人及附属卡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附属卡, 每张主卡最多申请3张附属卡,附属卡支持主卡部分功能,在主卡人授权的范围内办理 相关业务。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为附属卡设定日限额、月限额或不限额, 对其申领的主卡、附属卡产生的所有交易负责。 · 支付限额 自由掌控 持卡人申请开立附属卡时,附属卡以主卡下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为基本户,主卡持卡人 可以在限额类别里对附属卡交易进行限额设置,选择限额时可在对应的日限额、月限额 里填写相应的金额,您可以单选日限额或月限额,也可以两者同时选择即全限额,这样 附属卡持卡人只能在主卡持卡人设定的限额内完成取现、转账、消费交易。 三、自动理财 三大特点 灵活多变 存期灵活 定期转存 基额自定 自由选择 取现自由 滴金不漏· 自动理财业务有三种理财方式可供选择: 1、活期转定期:根据您的资金状况选择定期存款的存期、活期账户留存的最低金额和每 次转存金额。 2、活期转零整:填写岱宗卡下已开立的零整账号、活期账户留存的最低金额和每期存 款额。 3、活期转协议:根据您的资金状况选择活期账户留存的最低金额(不得小于1000元) 和每次转存金额。 理财期内使用资金,支取存款将按实际存期(如3个月、6个月、1年)的定期利率计息。 客户日间支取协议存款日终补足的,协议存款仍按原存期计息。 四、银联认证、全球通用 银联标准岱宗卡目前可在: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美国、 德国、西班牙、卢森堡、比利时、法国、日本、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土耳其、 荷兰、瑞士、哈萨克斯坦、意大利、俄罗斯、埃及、乌克兰、奥地利、柬埔寨、南非、 葡萄牙、丹麦等3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西班牙、英国、土耳其、印尼、希腊、匈牙利、 波兰、波多黎哥、墨西哥、巴西、委内瑞拉、阿根廷、哥伦比亚、巴林、埃及、文莱、 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阿联酋、关岛、俄罗斯等花旗全球37个国家 和地区在带有中国“银联”标识的ATM 或POS机上进行自助取款、余额查询和消费结算 等。 岱宗卡操作指南:一、岱宗卡的申领:·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自愿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持有效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薄、护照等)到泰安市商业银行23家营业网点机申 办岱宗卡,填写岱宗卡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附属卡的申领:· 持卡人申请开立附属卡时,附属卡以主卡下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为基本户,持卡人填 写附属卡申请人资料,并提供本人及附属卡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附属卡。 三、自动理财:· 客户办理个人自动理财业务时应持岱宗卡(或一本通存折)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泰 安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积分标准:·泰安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岱宗系列卡持卡人均可参与消费积分,并参加积分换礼活动。 在餐饮、宾馆、其他零售商店刷卡消费计算积分,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商户刷 卡消费不计算积分。持卡人每持卡消费1元人民币积1分, 1元以下不积分,附属卡所 获积分计入主卡。 ·特殊积分: 持卡人在生日(以身份证号为准)当天刷卡消费,双倍积分。 持卡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刷卡消费双倍积分。 持卡人在境外刷卡消费双倍积分。 · 特定类别商户的刷卡消费不积分,泰安市商业银行有权根据中国银联对商户扣率的标 准规则,对积分计分方式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兑换方式: ·持卡人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积分兑换,兑换礼品将按持卡人预留 或填写地址进行邮寄配送。 了解更多积分的详细信息,请查询积分兑换界面。 泰安市商业银行岱宗借记卡章程 第一条 为扩大泰安市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完善营业网点功能,向客户提供快捷、准确、 方便的服务,泰安市商业银行(以下称我行)面向社会发行“岱宗”借记卡(以下简称 岱宗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岱宗卡是泰安市商业银行为客户签发的一种多功能磁卡式人民币金融支付工具。 客户凭岱宗卡可在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活期存取款业务、自动理财业务,可在自助设备上 存取现金、转账、修改密码、查询余额,可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可在加入银联网络的其他 银行自助设备上查询余额、存取现金,可办理代发工资及代缴各项费用,还可办理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个人金融业务。 第三条 申领岱宗卡须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确认遵守本章程。 第四条 岱宗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第五条 个人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全部或部分功能,联线作业,实 时入账,不允许透支。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自愿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 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护照等)向泰安市商业银行银行卡发行机构申办岱宗卡,并 办理相关手续。 持卡人填写附属卡申请人资料,并提供本人及附属卡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附属卡,每 张主卡最多申请附属卡3张,附属卡支持主卡部分功能,在主卡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 务。 第六条 单位卡具有除存取现金外的其余功能。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的单 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持卡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 第七条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申领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 务,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第八条 个人卡以个人结算账户为基础,设立一卡多户,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 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 位的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 第九条 岱宗卡账户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个人账 户存款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由我行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岱宗卡凭密码使用,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密码,并及时在各营业网点及所属的ATM 机上修改个人密码,防止泄漏,对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负全部责任。持卡人可以根据我行 规定的条件,选择其他多种金融服务,凡密码相符的岱宗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或本人 授权的合法交易,我行依据密码为持卡人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作为该项交易的 有效凭证。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负责。持卡人遗忘密码应凭岱宗卡 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营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并在7日后15日内办理密码更换手 续。 第十一条 我行在受理业务时如需验证持卡人有效证件,经办人员对证件类别、号码和岱 宗卡系统信息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在上述要素相符的条件下即认定为持卡人本人的行为。 第十二条 持卡人凭岱宗卡和密码可在境内外加入中国银联网络的自助设备上取款,岱宗 卡每卡每日取现次数不得超过10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元。 第十三条 持卡人取款金额单次或当日累计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遵照人民银行关于个人 大额取款业务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卡银行还可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为持卡人提供账户之 间的转账、代收代付、个人理财等服务。 第十四条 持卡人在自助设备上办理业务时,应按照屏幕提示正确操作,如因终端故障、 操作不当或密码错误等原因导致吞卡,持卡人应在7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自助设备 打印的吞卡通知到我行或受理行的营业机构办理领卡手续,逾期未领回的,我行有权作废 卡处理。 第十五条 我行认可的特约商户不得拒绝受理合法的银行卡,不得向持卡人因使用岱宗卡 而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受理岱宗卡必须采用POS联线交易,否则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的 风险和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时,应先在商户POS终端上刷卡, 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并在打印的POS交易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岱宗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凡因持卡人转借岱宗卡而 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持卡人所持岱宗卡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发卡机构或营业网点办理口头或书面 挂失。口头挂失须在5日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不再有效。挂失生效前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书面挂失7天后可补领岱宗卡。单位卡挂失处理按银行支票 挂失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岱宗卡卡片因损坏、变形、磁卡记录消失等原因需要换卡时,持卡人应持岱宗 卡、本人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第十九条 岱宗卡无有效期,本着审慎经营的原则,我行向持卡人收取年费10元;开卡收 取工本费5元;对日均额低于300元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换卡时收取换卡费10元; 挂失时收取挂失费10元;ATM跨行取现同城收取手续费2元/笔;ATM跨行异地取现收取手 续费8元/笔;ATM同城跨行转账收取手续费4元/笔;ATM异地跨行转账按交易金额的1%收 取手续费,最低4元/笔,最高50元/笔。如主管部门调整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我行将作相 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生效。 第二十条 持卡人因故终止使用岱宗卡时,持卡人在结清全部交易款项和有关费用后,持 岱宗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原发卡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单位卡销户时,资金应转入其基本存 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销户后如还有未达款项,发卡行仍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一条 我行有权对本章程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修改或变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将 上述修改或变动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10日后生效。届时,持卡人办理各项业务须按修改后 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对我行新推出的服务项目或功能,除因业务需要须到柜台办理确认手续的项 目或功能外,客户一律自动享有。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客户本人原因造成的岱宗卡暂时无法使用的,我行不承担责 任。 第二十四条 岱宗卡所有权属于我行。如持卡人违反本章程或国家有关规定,在保证银行 资金不受损失的情况下,我行有权取消持卡人使用银行卡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 岱宗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料如有变更,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 址等,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卡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均由持卡人承 担。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安市商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后执行,泰安市商业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修改章程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将 在相关营业机构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生效,无论持卡人是否知悉,均具有同等 约束力。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