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亳州市档案局 |
释义 | 亳州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系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单位,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一)对全市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各类案件。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和协调市直单位和外地驻亳单位的档案工作以及各县、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 (四)组织、协调全市档案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接收、收集市直单位和其它部门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的保管和整理,研究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服务。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设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馆)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文字材料;负责会议组织、文字处理、统计年报、信访、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市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负责承办接收市直单位及有关组织机构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工作,维护档案安全,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鉴定、销毁、统计和编制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等;负责档案库房日常调卷工作,协助并参与编史修志和编辑,公布档案资料工作;负责本局(馆)技术设备和操作维护工作;负责全市装具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供应工作。 2、 业务指导科负责监督指导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和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及各县、区档案业务工作;总结维护工作经验;监督指导全市档案馆网布局及档案馆库的修建、改造工作;负责档案法律、法规在全市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进行查处或提出查处意见;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 负责编史修志、编辑档案史料,查对档案史料编纂理论,对编纂业务进行研究;指导全市各县区档案馆,市直机构,企事业的档案资料编研工作;承办对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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