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释义 | 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起草全市交通运输业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措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通行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七)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水路的运行监测、协调和车辆(船舶)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的收费站(卡)和车辆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设置及收费,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联网收费、拆分工作。 (八)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试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开展船舶工业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十)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交通运输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事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陈光强 领导职务:局长、党组副书记 分管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综合规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 傅忠模 领导职务:党组书记 分管工作: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科。 冯正友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城市客运管理、汽车站点建设、依法行政、目标绩效和局机关行政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保密工作。具体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交通稽查支队)、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联系遵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应书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和超限运输治理、公路养护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具体分管基本建设管理科、市公路处、市路政管理所,联系遵义公路管理局、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显林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务、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扶贫、群团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室。 彭义江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交通工程技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管局安全监督科、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联系遵义申达监理公司。 毛健伦 领导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交通发展规划、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水路运输行业管理、高速公路前期和建设协调工作。具体分管市地方海事局、市航务管理处、联系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贵州高速公路遵义营运管理中心、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交通勘测设计公司。 胡学华 领导职务: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调查研究。 陈朝刚 领导职务:副调研员、财务科长 分管工作:协助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调查研究,具体负责财务科工作。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业信息化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办公自动化工作。 办公室主任:练 武 科室名称:综合规划科 科室职责: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大中型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等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实施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和开发、推广应用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科室负责人:贾旭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交通运输业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交通运输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承办交通运输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科长:李明志 科室名称: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责: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技工考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承办统战、出国(境)审查、社团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长:颜小琴 科室名称:财务科 科室职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科长:陈朝刚 科室名称:审计科 科室职责: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及监督工作;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承办市局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业内部审计工作。 科长:谭觉玲 科室名称:基本建设管理科 科室职责: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大中型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科长:潘本善 科室名称:安全监督科 科室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室负责人:周皓 科室名称:监察室 科室职责:检查和监督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有关情况;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局党组配合有关科室抓好交通部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公务员及企事业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教育;按照权限调查和处理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审核报请由局党组和市纪委审批的案件,办理处罚和处分手续;指导、协调、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交通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权限范围内党员、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申诉以及对党员和党组织、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控告、检举,接待处理来访来信;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任务。承办局党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事宜。 主任:向怀禄 直属单位1.单位名称:市公路处 法人代表:刘大伦 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局的领导下,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做好《公路法》的宣传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治理公路“三乱”。 (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全市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养护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 (四)、安排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含新建、改造、大中修、水毁)资金计划,坚持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组织工程的中间检查、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抓好全市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并抓好计划的落实。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养护质量的考核、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养护新技术、新经验。 (六)、坚持建、管、养并重的方针,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提高现有公路的管理养护水平,确保列养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名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人代表:王嘉 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实施行业监管;查处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生产安全监管,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县级运管机构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3.单位名称:市地方海事局(市航务管理处) 法人代表:罗登仑 工作职能: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统一管理辖区内的各项海事业务工作;在市交通主管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指导海事管理机构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及发证,船员考试、发证及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水工管理,船舶管理,船舶法定检验,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船舶电焊工培训、考试,船舶修造企业管理,规费征收解缴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4.单位名称: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冯长林 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并付诸实施。 (二)、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人员、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人员的工作。 (三)、主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参与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四)、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发布工程质量动态和信息。 (五)、组织交通工程(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事故,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六)、参与本市交通待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对申报国家“三优”、“部优”、“省优”工程的项目进行质量鉴定。 (七)、总结交流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经验,组织质监人员、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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