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邹春生 |
释义 | 1、江西省电力总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邹春生(1952.3-)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北门村人。1975年9月加入 中 国 共 产 党。1970年7月参加工作,任赣州供电局修配厂学徒。1972年5月入江西工学院电机系发配电专业学习。1975年11月起历任赣州供电局输变电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区长、科长。1990年3月任南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3年3月任抚州市供电局副局长。1996年8月任赣州市供电局局长。2001年4月任江西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任。2006年9月起任江西省电力总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多次获国家、省电力公司系统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企业厂长(经理)称号。1997年和2000年两次赴美国学习培训。2000年获江西省电力公司 “十佳”优秀党员称号。 2、中统局情报处处长邹春生(1907-)原名邹尚学,又名邹观、邹仪信。江西省高安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中共高安县委书记。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失掉党的关系。1928年赴北平考入中国大学,同年在北平恢复党的关系。后任中国大学中共支部书记、北平市反帝大同盟党团书记、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党团书记。1932年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同年调至天津,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不久又调回北平,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长。1933年调至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工作,任中共前线委员会(简称"前委")组织部长。同年9月抗日同盟军失败,回到北平。10月18日在北平被叛徒特务贺俊昌抓捕,被捕后叛变投敌,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曾任国民党北平市党部特务室组织股副股长、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特务室组织股长、指导干事、主任,湖南长沙市警察局侦缉处主任、查缉大队长,四川省自贡市特务室主任,中统局调查员、专员、科长、情报处副处长、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潜逃至江西。1956年7月由江西高安县至北京公安部自首。1961年10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同年12月7日因病死于江西省第一监狱劳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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