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治地方 |
释义 | [英] automonous place 自治地方(自治体),即属于国家政治制度,多为一级地方政权,也可为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相对于中央集权制来说,属于地方分权的概念。世界上很多国家依其政治制度的不同,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区如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实行地方自治;很多国家的海外属地和领地,具备高度自治的权力,多为独立的政治实体。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居住的加泰罗尼亚即为自治区(有时译作自治省),属于西班牙国家一级行政区。高加索地区部分国家、俄罗斯境内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设有很多自治共和国,如车臣共和国。 台湾的乡、镇一级即为自治地方,不属于一级政权,设有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地方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另外还有民族乡、乡村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村民小组、城镇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居民小组为自治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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