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然资源法 |
释义 |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土地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水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法、风景名胜区法、野生动植物资源法等。自然资源法与环境法是两个联系密切,相互交叉,又有所不同的法律部门。其联系在于:自然资源法所涉及的自然资源都是环境法中的环境要素,大部分环境要素也就是自然资源;许多法律规范既是自然资源法的组成部分,又是环境法的组成部分;两个法律部门都有综合性、广泛性、技术性、社会性和较多的世界共同性的特点。自然资源法着重调整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环境法则着重调整各种环境要素及其综合体的保护。然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同时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实质上又是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据此,有些学者主张将二者融合为一个法律部门,称为“环境和自然资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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