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淄川环保分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淄川环保分局下属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研开发科、宣法稽查科、信访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双杨环保站、龙泉环保站、罗村环保站、磁村环保站、昆仑环保站、城区环保站、危险废物管理办公室。 基本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的职权。 二是组织环境监测,掌握本地区环境状况,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拟定我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 四是参与协调、调查、处理环境纠纷、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五是进行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科学研究,推广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六是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科贯彻落实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三)科研开发科负责全区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区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指导有关清洁生产工作。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企业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消减量,检查与污染物总量相关的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总量控制对策措施;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人员编制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机关编制总额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其他事项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区环境保护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区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环境保护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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