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显志 |
释义 |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基本资料周显志,男,博士,教授,曾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为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学习经历1978年2月-1982年1月,中南大学读大学本科; 1981年12月-1985年6月,中南大学任助教,期间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助教进修班学习; 1985年6月-1994年7月,湘潭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期间进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4年8月-1998年5月,湖南财经学院任教授、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期间作武汉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98年6月-2001年6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法学系任教授、副系主任(主持工作); 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法律学系系主任,期间进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管理学(经济法方向)博士学位; 2005年2月至今,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主攻经济法学,旁及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 主要著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信贷、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长期和卓有成效的研究。 现已独立主持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司法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 现已发表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12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全国财经类法学统编教材2部,合著专著、参编教材和辞书20多部。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3项,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获省部级优秀奖5项。 社会职务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高等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涉外投资法律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获奖情况获省部级二等奖3项,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获省部级优秀奖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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