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忠县中学校友会 |
释义 | 校友会是忠县中学在北京的校友进行联谊活动的纽带,是同母校沟通的桥梁。凡忠县中学在京之校友,均可自愿参加。 校友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校友会的基本任务是:为校友增进交往、沟通信息、开展联谊等活动搭建一个可靠的平台。 校友会的根本宗旨是:为促进校友加深友谊、身心健康和事业发展服务,为母校和家乡的发展尽力所能及之力。 校友会简介 一、忠县中学京城校友会(简称校友会) 校友执委会二、校友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 执委会是校友会的常设机构。其基本任务是:代表校友会处理有关校友的联谊活动和同母校沟通的有关公共事宜。 执委会由5人组成。其中:会长1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委员2人。 执委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在校友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有亲和力和感召力。(二)热心于校友会工作,具有乐于奉献不怕辛苦的精神。 执委会的产生:原则上由上一届执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协商后,提出本届执委会的人选名单,在校友大会上通过产生。 执委会每届任期3-5年,执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当届执委会的任期时间。任期届满后进行改选,产生下一届执委会。 执委会实行老中青三结合,除会长以外,正副秘书长和委员原则上由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校友担任。每届执行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女校友参加。 执委会的组织领导原则是:会长牵头,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执委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每年组织1-2次校友联谊活动;建立校友会网站,加强校友交流和宣传工作;提出力所能及且切实可行的为母校和家乡献策尽力的倡导,并予以落实;处理有关校友联谊活动的其他公共事宜。 执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聘请1-3名德高望众德老校友担任顾问,为执委会出谋献策,并帮助处理一些有关校友工作的重要事宜。 权利义务说明三、校友的权利和义务 校友应大力支持校友会的工作,积极参与校友会的活动。每年缴纳一次联谊活动费,每次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佰元,多缴不限。在京上学未毕业的校友可以免缴。 校友有权对执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向执委会提出改进意见及合理要求和建议,有权在校友网站上发表自己的见解。 活动经费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经费来源:主要是校友缴纳的联谊活动费及个别校友提供的无私捐赠。 经费使用:主要用于校友会的大型集体活动,与母校的沟通交往,举办校友会网站及有关校友会的其他公益活动。 经费管理:执委会分工专人管理,建立收入、支出明细。一次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过执委会授权。每年向校友会成员公布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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