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入警誓词 |
释义 | 第一章 誓词 公安警察入警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司法警察入警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宣誓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第五条 宣誓的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司法行政)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第六条 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应当在初任培训合格后,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或者培训学校组织宣誓。 (二)宣誓前,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任务、纪律、作风等教育。 (三)宣誓场地应当悬挂警徽。 (四)参加宣誓人员应当庄重严肃、着装整齐、警容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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