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名牌 |
释义 | 简介中华名牌,是国际权威机构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华名牌”标志自2011年启用。国际权威机构开始每年在中国举办一次“中华名牌产品”评选推广,并于2011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推广 标志含义一、用象征经济发展指标的四个箭头图案,组合成汉字“中华名牌”的“名”字和“品评名牌”的“品”字,简洁、形象、直观地表达了“品评中华名牌”带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评价宗旨。 二、四个箭头还是四个向上腾飞的阿拉伯数字“7”字,形象、生动、丰富地象征着中华名牌评价的品质标准;四大评价指标;四大核心理念和“科学、公平、公开、公正”的四项评价原则。 三、标志中的一大四小五颗五角星象征着新世纪的“中华名牌”脱颖而出,并带动着中华企业不断创新、争创名牌的含义。五颗五角星正好吻合“五星级”的概念,在表达品质的同时,寓示着通过中华名牌战略的推进必将会带动中国经济的腾飞。 四、四个箭头还是最好的“Best”和英文商业“Business”缩写字首“B”,直观地寓示着中华名牌的品格属性和商业特质。 五、整体造型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图章样式,形象直观地表达了中华名牌推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色彩上采取红、蓝两色为主色块。代表着社会主义特色的红色:象征着热烈、庄重和辉煌。代表着“ CHINA”瓷器景泰蓝色调的博大、深远的蓝色:既象征着中国的民族特色,又象征着世界和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大潮,象征着中华的名牌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正以稳健的步伐走向世界,走向灿烂辉煌的21世纪。 管理办法根据《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名牌产品标志适用于《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管理办法》规定的获得中华名牌 中华名牌产品证书产品称号的产品。中华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 获得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华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 获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可自行负责制作、印刷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的中华名牌产品标志。 企业使用中华名牌产品标志,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中华名牌产品标志,一般应印刷在白色或浅色物体上,其底色不得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统一制作、印刷和管理具有防伪功能的中华名牌产品标志,供中华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选用,并收取制作成本费。 中华名牌产品标志只能使用在与获得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相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或品种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中华名牌产品应在有效期满的当年第二季度,重新申请复评中华名牌产品并获得通过,方能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对已获得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暂停直至撤销该产品的中华名牌产品称号。 1.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 2.消费者(用户)负面反映强烈; 3.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预警通报。 暂停期间或撤销称号的产品,停止使用中华名牌产品标志。 未获得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中华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中华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华名牌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中华名牌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冒用质量标志的规定进行处理。 区别: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FamousTrademark of China)是一个法律概念。 认定的主体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华名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由国家和国际相关政府监督和管理,设机构,由中华名牌产品协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认定和推广的标准不同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广中华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可以看出,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侧重市场认可,而中华名牌的评价侧重于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 认定和推广宣传政策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华名牌是主动评价,给企业做推广宣传 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管理办法》则是以推广宣传为主题。 认定的程序不同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华名牌不受司法监督。 但是,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往往不关心驰名商标与中华名牌的产生、由来和二者的法律地位,他们受媒体广告的导向作用,在购买商品时通常相信名牌,不认真查看商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误区。把消费者引入这一误区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远离大众文化,而“中华名牌”是口语,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第二,中华名牌数量多、广告滥。至今才推广百件多。 中华名牌和驰名商标的评定标准1、依据不同。中华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华名牌产品协会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华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华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华名牌广。同时中华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华名牌是由——中国名牌产品协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效果不同。中华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驰名商标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总结中华名牌主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行认定。中华名牌只适用于产品质量;驰名商标却适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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