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 |
释义 |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由商业部、国家物资 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创办,商业部主管。现在的业务主管机关是司法部,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并接受其监督管理。该学会由从事经济法律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是进行学术理论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研究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AssociationofBusinessLaw,英文名称缩写为CABL。其名称中的“商业法”,系采用英美法系的法律分类方法,是经济方面法律规范的总称。 研究会概况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近1000人,理事106人,常务理事32人。 2003年,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的有关规定,研究会进行了改制,由副部级事业单位改组为组织、财务独立的学术团体法人。 研究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研究中崇尚学术道德,一切活动立足于宪法和法律。通过学术研究、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研究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组织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学术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中外经济法律的比较法理论,及中外立法、司法理论问题;(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专题讲座,以及座谈会、调研会等;(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师资及实践部门人员的培训、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组织教材、工具书、著作、译著等的编写、出版工作;(五)编辑、出版本会主办的学术性刊物;(六)推动同国外专家、学者及学术机构的学术往来,增进国际学术交流,宣传我国的法制建设成就. 研究会热情欢迎热爱和关心于我国经济、商业、法律及相关行业的各界人士加盟,共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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