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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
释义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是为测试母语非汉语者(包括外国人、华侨和中国少数民族考生)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HSK由北京语言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设计研制,包括基础汉语水平考试〔简写为HSK(基础)〕,初、中等汉语水平考试〔简写为HSK(初、中等)和高等汉语水平考试〔简写为HSK(高等)〕。HSK每年定期在中国国内和海外举办,凡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汉语水平证书》。中国教育部设立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该委员会全权领导汉语水平考试,并颁发汉语水平证书。

汉语水平考试(HSK)简介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或称汉语水平考试,是为测试母语非汉语者(包括外国人、华侨和中国国内少数民族人员)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1984年,原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成立了“汉语水平考试设计小组”,开始研制汉语水平考试。此项研究首先从初、中等考试开始,历时五年多,于1990年2月20日,通过了国家教委组织的专家鉴定。为了使HSK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初、中等考试研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1989年10月,开始了高等汉语水平考试的研制。1993年7月28日,HSK(高等)通过了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定。为了使更多的汉语学习者有机会测试自己的水平,1995年9月又开始了基础汉语水平考试的研究。1997年11月24日,HSK(基础)通过了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鉴定。至此,HSK构成了一个水平由低到高的较为完整的系统。

1986年12月,HSK列入国家教委1986年度文科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992年9月2日,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李铁映主任签署的第21号令,汉语水平考试正式升级为国家级考试--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1995年12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教外来[1995]668号文,颁布了《关于外国留学生凭〈汉语水平证书〉注册入学的规定》。1997年8月27日,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成立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的决定,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0年,HSK正式在国内推广,1991年推向海外。目前已在国内的27个城市设立了40个考点,在亚、欧、美洲和大洋州的24个国家设立了55个考点。截止到2001年7月底,已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35万人次参加了HSK考试。

目前HSK考试已达到较高的科学化水平,实现了命题、施测、阅卷评分和分数解释的标准化。实现了预测统计分析、试题等值、考试报名、评分和成绩报告等的计算机化。1997年完成了HSK等值研究。从1998年9月开始了HSK题库计算机自动生成试卷系统这一课题的研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HSK题库和试卷计算机自动生成系统。在此基础上,将推出计算机化自适应性HSK考试,这种考试将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个性化,从而可以达到更高的可靠性(信度)和更高的有效性(效度)。

汉语水平考试(HSK)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目前正式推广的考试有汉语水平考试的基础、初中等和高等三种。正在立项和研制的课题有计算机自适应考试和民族版。

正式出版的书籍包括大纲类6部,论文集5部:《汉语水平等级标准和等级大纲》(试行,1988),《汉语水平考试研究》(1989),《汉语水平考试大纲(初、中等)》(1989),《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1992),《汉语水平考试大纲(高等)》(1995),《首届汉语考试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选》(1995),《汉语水平考试研究论文选》(1995),《汉语水平等级标准与语法等级大纲》(1996),《汉语水平测试研究》(1997),《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大纲(基础)》(1998),《汉语8000词词典》(2000),《汉语水平考试研究文集》(2000)。

1992年2月,汉语水平考试获国家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994年12月《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水平考试 ( han yu shui ping kao shi,缩写为 HSK),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汉语水平考试( HSK)是测试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标准考试。

第三条 汉语水平考试( HSK)是统一的标准化考试,实行统一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并统一颁发证书。

第四条 汉语水平考试( HSK)分为初等、中等汉语水平考试〔简称 HSK(初、中等)〕和高等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高等)〕。凡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汉语水平证书》。

第五条 《汉语水平证书》分为:初等水平证书( A、B、 C三级, A级最高一一下同),中等水平证书( A、 B、C三级),高等水平证书( A、 B、 C三级)。

第六条 《汉语水平证书》的效力是:

(l) 作为到中国高等院校入系学习专业或报考研究生所要求的实际汉语水平的证明。

(2) 作为汉语水平达到某种等级或兔修相应级别汉语课程的证明。

(3) 作为聘用机构录用人员汉语水平的依据。

第七条 汉语水平考试( HSK)每年定期分别在国内和海外举行。国内考试在指定高等院校设立考试点,每年六月和十月举行一次;国外考试委托当地高等学校或学术固体承办,每年六月或十月举行一次。

第八条 具有一定汉语基础,母语非汉语者均可向主考单位报名参加汉语水平考试。申请考试者需向主考单位缴纳考试费。考生持主考单位核发的“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遵守考试规则,违反者将由主考单位给以直至取消考试资格的惩处。

第九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称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全权领导汉语水平考试,并颁发《汉语水平证书》。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语言学院负责实施汉语水平考试(HSK)的考务工作。

第十条 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聘请若干专家、教授组成汉语水平考试顾问委员会,负责汉语水平考试( HSK)的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汉语水平考试(HSK)国内考点分布

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青年研修大学、北京外交人员语言文化中心、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培训中心、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

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陕西:西安外国语学院

湖北:武汉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云南:云南省教委

福建:华侨大学

广西: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师范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青岛大学

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延边民族教育改革办公室

辽宁: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

黑龙江:黑龙江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新疆:新疆财经学院

青海:青海师范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

香港: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

澳门:澳门理工学院

汉语水平考试(HSK)海外考点分布

亚 洲:

日本(东京、大阪、京都、名古屋、福冈、金泽、扎幌、神户、广岛)、韩国(首尔、大邱、大田、釜山、光洲)、新加坡(新加坡)、菲律宾 (马尼拉)、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喃邦)、越南(胡志明、河内)、缅甸(仰光)、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泗水、万隆、棉兰)

大洋州:

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新西兰(奥克兰、惠灵顿、基督城)、

美洲:

美国(密西根、休斯顿、纽约)、加拿大(温哥华、 埃德蒙顿、蒙特利尔、伦敦市、多伦多)

欧洲:

法国(巴黎、波尔多、马塞、雷恩)、意大利(米兰、威尼斯)、德国(汉诺威)、英国(伦敦)、俄罗斯(莫斯科、符拉迪沃斯托克)、芬兰(于维斯屈来)、奥地利(维也纳)、瑞典(隆德)、丹麦(奥尔胡斯)、比利时(根特)、匈牙利(布达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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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