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国徽 |
释义 | 中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象征和标志,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 图案(组成 内容 主流认同内容 众说纷纭的内容 内容不同的原因 含义 颜色 两种颜色 原因解说) 法律(法律渊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附件二) 设计者(三种陈述 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 两个专家组提出首轮方案 新一轮设计竞赛展开 国徽图案的最后通过 设计立体模型) 图案组成国徽中心为红地上的金色天安门城楼,城楼正上方的4颗金色小五角星呈半弧形状,环拱一颗大五角星。国徽四周由金色麦稻穗组成正圆形环,麦稻秆的交叉处为 圆形齿轮;齿轮中心交结着红色绶带,分向左右结住麦秆下垂,并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分。 内容主流认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蕴含的内容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到1949年取得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安门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举行开国大典的盛大场所,用天安门图案作新的民族精神的象征,用齿轮、谷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用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表现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众说纷纭的内容国徽的内容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像下面这三家权威网站,说法就各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见首页>中国概况>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网站:中国的国徽图案,中间是五星(国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麦稻和齿轮(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在下方麦稻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著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见首页>认识祖国>基本情况>国徽>中国的国徽) 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主要由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构成。(见首页>资料>中国概况>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内容不同的原因国徽的内容为何众说不一?根本的原因在于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下称《国徽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下称《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下称《制作说明》)都是《国徽法》的附件。 《国徽图案》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内容包括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制作说明》是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条文五条: 一、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安在下方麦稻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着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 二、从图案正中垂直画一直线,其左右两部分,完全对称。 三、图案各部分之地位、尺寸,可根据方格墨线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四、如制作浮雕,其各部位之高低,可根据断面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五、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 《制作说明》附有国徽方格墨线图、国徽纵断面图。 可见,对于国徽的内容,上面三家网站之所以表述不同,原因在于其依据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的依据是《国徽图案》,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网站的依据是《宪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新华网则是依据《宪法》、《国徽图案》。 那么,国徽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考究可知,国徽主要由五星、天安门、麦稻穗和齿轮构成,“国旗”、“麦稻”、“谷穗”及“照耀”的说法都不恰当。也就是说,现行的法律没有确切地说明国徽的内容。 含义红色和金色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和庄严。 国徽图案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 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 颜色两种颜色在谷歌或者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片”,都可以看到很多国徽,而这些国徽的颜色并不一致(主要是“金红二色”与“黄红二色”两个类型)。 原因解说国徽的颜色不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下称《国徽法》)的规定有关。 1991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国徽法》。人民日报同月4日发表了《国徽法》(正文),5日发表了《国徽法附件》,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了《国徽法》全文。 《国徽法》正文共十五条,第二条分为二款,第一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二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国徽法》有附件一和附件二。附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下称《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下称《制作说明》),附件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国徽图案》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内容包括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国徽图案》中的国徽图案是素色的(没有彩色),现在的书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几乎都将其省略,该图案在1991年3月5日的人民日报、同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都可看到,在1950年9月20日的人民日报〔可见广州宣传网首页>国防教育>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展(图)>第一展馆:历史的重托(图)〕中也可看到。 《制作说明》是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其中第五条是这样说明的:“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 可以看出,《国徽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徽按照1950年的《国徽图案》和《制作说明》制作,无法保证国徽颜色的统一。 《国徽图案》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为国徽涂色就离不开“黄红二色”。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见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颜色为“黄红二色”。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制作的国徽,其制作依据就是《国徽图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中国概况>国徽)。 《制作说明》所说的“金红二色”,显然与“黄红二色”不同。“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的说法,说明了“金红二色”中只有红同于国旗(旗面)的红,“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并不同于国旗(五星)的“黄”。因此,按照《制作说明》制作的国徽,其颜色必然不同于按照《国徽图案》制作的颜色。 由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制作说明》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国徽图案》说法有别,国徽的颜色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人们制作国徽时也就只能凭各自的见解为国徽涂色。这样,“金红二色”、“黄红二色”的国徽就产生了。 可见,国徽颜色要保持一致,《国徽法》须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国徽法》不论规定国徽的颜色为“黄红二色”,还是规定国徽的颜色为“金红二色”,《国徽法》中都应绘有彩色的国徽模式图,毕竟,仅用文字难以说明国徽的色彩。以“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来说,由于人们对其理解不一,制作出来的“金”也就有差。 由来国徽是集体创作的成果,是许多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1949年7月,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了迎接新中国的成立,在《人民日报》登出了向全国征求国旗、国徽及国歌词谱的启事,明确提出对国徽设计的要求是:甲、要有中国特征;乙、要有政权特征;丙、形式要庄严富丽。 全国各界人士纷纷投身于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之中。同时,受中央之命,负责征集国徽图稿的清华大学营建系和国立北平艺专(1950年改为中央美术学院)都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截止1949年8月20日,共收到国内及海外华侨寄来的国徽稿件一百一十二件,图案九百幅。这些稿件和图案虽各具特色,但都有不足之处,故都未被采纳。因此,在1949年9月下旬的政协全体会上,只通过了国旗方案和国歌词谱,没有公布国徽方案。 后来,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决定邀请师范学营建系和中央美术学院分别组织人力对国徽方案进行设计竞赛。 其中,清华大学营建系国徽设计组由我国著名建筑学家、营建系主任梁思成教授担任组长,成员有梁思成先生的夫人、建筑学家林徽因、 分萨芬画家李宗津是、中国建筑专家莫宗江、建筑设计教师朱畅中、汪国瑜、胡允敬、张昌龄以及研究中国古建筑的学的地反士大夫者罗哲文等。 中央美术学院国徽设计组由著名工艺美术家、教授张仃、张光宇、周令钊、钟灵等组成。 为了赶在1950年的国庆节挂上新国徽,两个设计组的专家和学者们,对各种构思和设想认真推敲,反复研究。梁思成、林徽音两位先生抱病参加设计工作。大家怀着极其兴奋的心情,决心拿出最美好的设计,为祖国增光。 根据政协国旗、国徽审查小组提出的要求及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并比较了所有设计方案,两个国徽图案设计组最后确定了国徽图案有如下内容: 用齿轮、麦稻穗,五星、绶带作为题材,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联盟政权和全国人民的大团结。 把天安门作为题材的一部分设计进去,用以代表“五四”民主运动发祥地、新中国的诞生地,以天安门作为民族精神的象征。 我们的国徽上的麦稻穗,是谁提议画进国徽图案里的呢? 1942年冬天,山城重庆,寒风阵阵,宋庆龄同志在她寓所,为欢送董必武同志返回延安而举行茶话会。周恩来同志和邓颖超也应邀出席。茶桌上摆着重庆近郊农民送来的两串颗粒饱满的禾穗,被炉火映照得金光灿灿。这时有人赞美这禾穗真象金子一般。宋庆龄说:“它比金子还宝贵。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都是农民,如果年年五谷丰登,人民便可丰衣足食了。”周恩来同志抚摸着饱满的禾穗,意味深长地说:“等到全国解放,我们要把禾穗画到国徽上。”果然,全国解放以后,他没有忘记自己在那次茶话会上的讲话,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时,他建议要把麦稻穗画上去。 两个国徽图案设计组除了确定了上述图案内容,清华设计组还从“中国特征”这一要求出发,在图案的色彩上决定使用红、金二色:红色体现我国吉寿喜庆的民族色彩传统,金色体现华贵富丽。金、红相间,互为衬托,更增加了图案的瑰丽色彩。 为了使国徽从形式上更庄严、肃穆,清华设计组决定把天安门画成正立面图,把象征我国政权的五星红旗作为天空背景覆盖着祖国大地,端正地放在国徽图案的正中轴线上,左右对称,用以体现中华民族轩昂气质。 在造型上,两个设计组在设计过程中还参考了各国国徽图案,并对我国古代的铜镜、玉璧、玉环等礼仪文物的装饰纹样及工艺效果,进行了研究和借鉴。 两个组的专家、学者们,经过将近半年辛勤努力,对数十个设计图案反复比较、精心研究,各完成了一幅自己认为最满意的图案。 1950年6月20日晚,全国政协国徽审查组最后一次讨论了国徽方案,周恩来同志亲自主持了这次讨论。那天晚上,清华大学设计组和中央美院设计组的方案各挂在墙的左右两侧。中央美院设计的图案中,天安门为斜角透视图像,颜色是五彩的;清华组设计的图案中天安门则为正立面图,用的是金、红二色。 周恩来总理认真听取了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的汇报,最后根据李四光、张奚若、邵力子等绝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指着清华组设计的方案说:“那么好吧,就这样定了吧!”周总理的结论得到会议的一致通过。 随后,根据周恩来总理对稻穗造型提出的意见,清华设计组又夜以继日地对细部作了修改,重新又绘制了整幅的完整图案,送交了国徽审查小组。6月21日,审查小组的马叙伦、沈雁冰向政协全体大会提出了审查报告。6月23日,政协全体大会一致通过了国徽方案。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政协关于国徽图案的建议。 最后,著名雕塑家高庄,担负了对国徽图案进一步修改、加工和塑造正式浮雕模型的工作。经过将近两个半月的精心劳作,到9月中旬,高庄及时地完成了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向全国颁发了公布国徽的命令。从此,我国庄严而美丽的国徽诞生了。 我国国徽鲜明地表明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它标志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胜利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到1949年取得了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安门是“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新中国成立时盛大集会的场所,用天安门图案作新的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十分恰当的。用齿轮、麦稻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用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鲜明地表现了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它代表着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爱护国徽。 诞生1949年6月16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6个工作小组。第6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方案,马叙伦,副组长叶剑英、沈雁冰任组长。 1949年7月10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拟就《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对国徽设计提出要求:“(甲)中国特征;(乙)政权特征;(丙)形式须庄严富丽。”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在中南海丰泽园召开会议,协商国旗、国徽、国歌等问题。在国徽图案的征集中,政协筹备会收到了稿件900幅,这次会议上,大家对国徽应征图稿都不满意。毛泽东最后说:国旗决定了,国徽是否可慢一点决定,原小组还继续设计,等将来交给政府去决定。9月27日召开的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旗、国都、纪年、国歌4个决议案。代表们一致同意,国徽图案没有提交政协大会讨论,留待将来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大会主席团决定,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委托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由张仃、周令钊、钟灵等几位美术家组成。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了由建筑学家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美术家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展开设计竞赛。1950年6月20日,国徽审查小组召开会议,最后一次评审清华大学营建系与中央美术学院分别提出的方案,最终确定清华大学营建系梁思成、林徽因等8位教师设计的国徽方案中选,最后的定稿图,以清华大学设计组的方案为主。并送政协大会表决。此后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意见,改进了国徽的稻穗细部形象。 195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上,毛泽东主席主持通过决议,同意国徽审查组的报告和所拟定的国徽图案。9月2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1950年下半年,中央人民政府把制作国徽的任务交给了沈阳第一机床厂。1951年5月1日,由沈阳第一机床厂青年工人焦百顺、裴庆江、朱风仪等铸造出的中国第一枚金属国徽正式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及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以后历次宪法均予以确认。 绘制一、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安在下方麦稻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着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 二、从图案正中垂直画一直线,其左右两部分,完全对称。 三、图案各部分之地位、尺寸,可根据方格墨线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四、如制作浮雕,其各部位之高低,可根据断面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五、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 法律法律渊源一、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 二、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三、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以后不断修正的宪法均保留这个规定。在现行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中,该规定列为第一百三十七条。 四、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并于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一九五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第四条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外交部; (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第五条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第六条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第七条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第八条外事活动和国家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九条在本法规定的范围以外需要悬挂国徽或者使用国徽图案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广告; (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第十一条不得悬挂破损、污损或者不合规格的国徽。 第十二条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其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三种: (一)一百厘米; (二)八十厘米; (三)六十厘米。 在特定场所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第十三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本法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略)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 (一九五○年九月二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 一、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齿轮安在下方麦稻秆的交叉点上。齿轮的中心交结着红绶。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 二、从图案正中垂直画一直线,其左右两部分,完全对称。 三、图案各部分之地位、尺寸,可根据方格墨线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四、如制作浮雕,其各部位之高低,可根据断面图之比例放大或缩小。 五、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方格墨线图(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纵断面图(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附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创意者张仃,中国国徽图案的创意者。 1949年7月,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公开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对国徽的设计提出三点要求:一,中国特征;二,政权特征;三,形式庄严富丽。 据1949年8月5日下午三时半在北京饭店六楼大厅召开的政协第六小组(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第二次全体会议记录,当时已经收到设计稿28份,但皆因不符合上述三条原则而被否定。于是,成立了两个专家小组设计国徽,一个是以林徽因为首的清华大学营建系专家小组,另一个是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专家小组。 张仃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用天安门做国徽主要图案的设计思想。这一设计思想以后逐步得以完善。而梁思成则坚决反对以天安门为国徽主要图案,而主张以璧为国徽图案。从中央档案馆,我们查到了两个设计小组阐述各自设计理念的重要史料,大体可以了解当时双方的论争。 清华大学营建系的《拟制国徽图案说明》为:拟制图案以一个璧(或瑗)为主体,以国名、五星、齿轮、嘉禾为主要题材;以红绶穿瑗的结构衬托而成图案的整体。也可以说,上部的璧及璧上的文字,中心的金星齿轮,组织略成汉镜的模式,旁用嘉禾环抱,下面以红绶穿瑗为结束。颜色用金、玉、红三色…… 张仃也拿出了他的设计方案。他在《国徽应征图案设计含义》中阐述道: 一、红色齿轮,金色嘉禾,象征工农联盟。齿轮上方,置五角红星,象征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齿轮嘉禾下方结以红带,象征全国人民大团结,国家富强康乐。 三、天安门———富有革命历史意义的代表性建筑物,是我国五千年文化,伟大,坚强,英雄祖国的象征。 现在看起来,张仃当初的构想大多数都体现在沿用至今的国徽上。应当说,张仃是国徽的创意者,而林徽因等则为其最终完善者。周恩来亲自找梁思成谈话,说服他接受张仃以天安门为国徽主体的设计方案,并委托清华大学营建系最终完成国徽图案的制作。 设计者三种陈述关于国徽设计问题,近十多年来众说不一、争论不断,这两年又再度升温。 中华读书报曾刊出的三篇文章,对国徽设计作出三种陈述-- 1997年10月1日,该报选登了《建筑师梁思成》(林洙著)一书中有关国徽设计的内容,题为《梁思成、林徽因设计国徽始末》,文章说:“1950年6月23日,召开全国政协一届二次大会。在毛主席提议下,全体代表以起立方式一致通过了梁思成所领导的林徽因参加设计的国徽图案。” 同年10月15日,该报登出一封来信,题为《任继愈先生投书本报指出,国徽设计者应是高庄》,来信说:“据我所知,国徽设计者是清华大学的一位青年教师,他叫高庄(男)。”“国徽最后选定了高庄的设计,并经中央政治局通过。” 1998年2月6日,该报又刊出题为《国徽设计者到底是谁》的文章,提出“国徽设计涉及好几个方面、有近一年的过程,它是多方面参与、阶段性完成的、集体创作的成果。但是,参与创作者的不同分工和责任还是可以划分得很清楚的,主体创意:张仃;图纸成稿:清华大学营建系;模型定型:高庄。” 为探解国徽设计之究竟,笔者特地到全国政协档案处和清华大学,查阅了国徽设计的历史档案。 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毛泽东说,国旗决定了,国徽是否可慢一点决定 1949年6月16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了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6个工作小组。第6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方案,组长马叙伦,副组长叶剑英、沈雁冰。 1949年7月10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拟就《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对国徽设计提出要求:“(甲)中国特征;(乙)政权特征;(丙)形式须庄严富丽。”该启事声明,征集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的截止日期是当年的8月20日。 1949年8月5日,第6小组决定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三位专家为国旗国徽初选委员会顾问。8月24日,第6小组讨论国徽应征图稿,提出“收到的作品太少,且也无可采用者,已另请专家拟制,俟收到图案之后,再行提请决定。”9月14日,第6小组传达毛泽东对国旗、国徽设计的意见:“国旗上不一定要表明工农联盟,国徽上可以表明。” 9月25日晚8时,毛泽东、周恩来在中南海丰泽园召开会议,协商国旗、国徽、国歌等问题。据记载,这次会议上,大家对国徽应征图稿都不满意。毛泽东最后说:国旗决定了,国徽是否可慢一点决定,原小组还继续设计,等将来交给政府去决定。 9月27日召开的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旗、国都、纪年、国歌4个决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 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了由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展开设计竞赛。 两个专家组提出首轮方案在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之前,清华大学营建系和中央美术学院的一些专家就已着手进行国徽设计。 1949年9月25日,张仃、钟灵提出5个与政协会徽相似的国徽图案,说明书写道:“齿轮,嘉禾的结合,代表工农联盟。”“衬景及五角红星,代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及共产主义的光芒普照全球。”“地球上面将我国版图显露出来,表现了我国特征--地域辽阔广大。” 也大约在这个时候,清华大学教授林徽因、莫宗江提出了一个国徽图案,被要求修改并参加复选。经过清华大学教授邓以蛰、王逊、高庄、梁思成的协助,10月23日提出修改方案,写出说明书:“拟制国徽图案以一个璧(或瑗)为主体;以国名,五星,齿轮,嘉禾为主要题材;以红绶穿瑗的结衬托而成图案的整体。……璧是我国古代最隆重的礼器,周礼:‘以苍璧礼天’。说文:‘瑗,大孔璧也。’这个璧是大孔的,所以也可以说是一个瑗。荀子大略篇说:‘召人以瑗’;以瑗召全国人民,象征统一。璧或瑗都是玉制的,玉性温和,象征和平。……大小五颗金星是采用国旗上的五星,金色齿轮代表工,金色嘉禾代表农。……” 政协决定,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之一设计国徽 中央美术学院的专家后来又提出一个仿政协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一个国徽图案。这个方案与上述两个方案于1950年6月10日送到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五次常务委员会讨论。政协常委会对这三个方案均不满意,但对国徽图案中采用天安门表示肯定,决定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之一,设计国徽。 马叙伦、沈雁冰在1950年6月21日写出的《国徽审查组报告》中,对6月10日的这次会议有明确记载:“计得有仿政协会徽拟制的五个图案(张仃、钟灵方案--笔者注),亦仿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一个图案,另有以民族形式拟制的两个图案(林徽因、莫宗江方案--笔者注),一并送请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定。经常委会认为均未恰当,指示以第二种方式为主,加以修正,另制图案。” 在全国政协档案处现存的国徽设计图稿中,笔者没有找到这个被马叙伦、沈雁冰称为“仿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图案,但据现有文字档案可知,该方案天安门色彩鲜艳、写实,形象是斜透视的。 6月11日国徽组召开会议,对中央美术学院的专家提出的“仿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图案进行讨论。 张奚若介绍道:“昨天我参加第五次常务会议,感觉天安门这个图式中的屋檐阴影可用绿色,房子是一种斜纹式,但是有人批评它像日本房子,似乎有点像唐朝的建筑物,……后来我与周总理谈过后,认为采取上述图样房子是必须加以修改的。” 梁思成发言:“我觉得一个国徽并非是一张图画,亦不是画一个万里长城、天安门等图式便算完事。……而天安门西洋人能画出,中国人亦能画出来的。故这些画家所绘出来的都相同。然而并非真正表现出中华民族精神,采取用天安门式不是一种最好的方法。最好的是要用传统精神或象征东西来表现的。同时在图案处理上感觉有点不满意,即是看起来好像一个商标,颜色太热闹庸俗,没有庄严的色彩。” 张奚若、沈雁冰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天安门代表了五四运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最后,这次会议原则上通过国徽采用天安门图形。此后,清华大学营建系与中央美术学院的专家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计竞赛。 新一轮设计竞赛展开6月15日,张仃拿出其新设计的国徽图案(张光宇、周令钊提供技术意见,曹肇基助理绘图),并写出说明书:“一、红色齿轮,金色嘉禾,象征工农联盟。齿轮上方,置五角金星,象征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齿轮嘉禾下方结以红带,象征全国人民大团结,国家富强康乐。三、天安门--富有革命历史意义的代表性建筑物,是我五千年文化,伟大,坚强,英雄祖国的象征。” 说明书中还附上一份设计人意见书,针对梁思成的观点提出意见,摘录如下: 一、关于主题处理问题: 梁先生认为:天安门为一建筑物,不宜作为国徽中构成物,图式化有困难,宜力避画成一张风景画片,要变成次要装饰。 设计人认为:齿轮、嘉禾、天安门,均为图案主要构成部分,尤宜以天安门为主体,即使画成风景画亦无妨……不能因形式而害主题。 二、关于写实手法问题: 梁先生认为:国徽造型最好更富图式化、装饰风,写实易于庸俗。 设计人认为:自然形态的事物,必须经过加工才能变成艺术品。但加工过分或不适当,不但没有强调自然事物的本质,反而改变了它的面貌。…… 三、关于承继美术历史传统问题: 梁先生认为:国徽图案应继承美术上历史传统,多采用民族形式。 设计人认为:梁先生精神是好的,但继承美术上历史传统,应该是有批判的。我们应该承继能服务人民的部分,批判反人民的部分…… 四、关于色彩运用问题: 北京朱墙、黄瓦、青天,为世界都城中独有之风貌,庄严华丽,故草案中色彩,主要采朱、金(同黄)、青三色,此亦为中国民族色彩。但一般知识分子因受资本主义教育,或受近世文人画影响,多厌此对比强烈色彩,认为“不雅”。……实则文人画未发展之前,国画一向重金、朱,敦煌唐画,再早汉画,均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广大人民,至今仍热爱此丰富强烈的色彩,……倘一味强调“调和”,适应书斋趣味,一经高悬,则黯然无光,因之不能使国徽产生壮丽堂皇印象。 从档案中可以看到,6月11日国徽组同意采用天安门图形之后,在周恩来总理的提示下,梁思成已接受以天安门为题材设计国徽,并将天安门设计成正立面图案。梁思成并不反对采用中国古建筑中最见的金、朱二色,在林徽因、莫宗江1949年10月23日提出的方案中,这两种色彩均已采用。 6月15日晚8时国徽组召开会议,讨论清华大学新绘制的3幅图案和中央美术学院张仃方案。梁思成发言:“周总理提示我,要以天安门为主体,设计国徽的式样,我即邀请清华营建系的几位同人,共同讨论研究。我们认为国徽悬挂的地方是驻国外的大使馆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重要地方,所以它必须庄严稳重。” 梁思成还提出:(1)国徽不能像风景画。“我们的任务是要以天安门为主体,而不要成为天安门的风景画,外加一圈,若如此则失去国徽的意义。”(2)国徽不能像商标。(3)国徽必须庄严。 田汉提出不同意见:“梁先生最要避免的是国徽成为风景画,但也不必太避免。我认为最要考虑的是人民的情绪……梁先生的离我们远些,张先生的离我们近些。所以我认为他们两位的意见需要统一起来。” 这次会议决定将清华大学设计的国徽图案中的两幅进行合并:“将梁先生设计的国徽第一式与第三式合并,用第一式的外圈,用第三式的内容,请梁先生再整理绘制。” 6月16日,梁思成拿出新修订的图案,国徽审查小组再次开会,将这一方案与张仃方案进行比较。沈雁冰写出《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赞成梁思成新作图样(金朱两色、天安门、五星)者,计有:张奚若、郑振铎、廖承志、蔡畅、邵力子、陈嘉庚、李四光(李未到,然昨天已表示赞成此图之原始草样)。 邵力子于赞成该图样时,提一意见,主张把梁的原始草样之一与此次改定之样综合起来,使此改定样的天安门更像真些。 赞成的理由:梁图庄严,艺术结构完整而统一,(邵力子说张图美丽而梁图庄严)。 田汉、马夷老,说两者各有所长。…… 雁冰曾询在组以外见过此两图者之意见,或言张图美丽,或言梁图完整,而觉得两图都不理想。 在年长的一辈人中间,对于张图意见较多,对于梁图意见较少。…… 由于一些评委又提出修改意见,梁思成再次组织人员修订图稿,于次日写出说明书,摘录如下: 这次的设计是以全国委员会国徽小组讨论所决定采用天安门为国徽主要内容之一,而设计的。 因为天安门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它前面还有石桥、华表等许多复杂的实物,所以处理它的技术很需要考虑。掌握象征化的原则必须: (一)极力避免画面化,不要使它成为一幅风景画。这就要避免深度透视的应用,并避免写真的色彩。 (二)一切需图案化象征化,象征主题内容的天安门,同其他象征的实物的画法的繁简必须约略相同,相互组成一个图案。 …… 图案内以国旗上的金色五星和天安门为主要内容。五星象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天安门象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五四运动的发源地,与在此宣告诞生的新中国,以革命的红色作为天空,象征无数先烈的流血牺牲。底下正中为一个完整的齿轮,两旁饰以稻麦,象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以通过齿轮中心的大红丝结象征全国人民空前巩固团结在中国工人阶级的周围。 ……用纯金色浮雕的手法,处理天安门,省略了繁琐的细节与色彩,为使天安门象征化,而更适合于国徽的体裁。红色描金,是中国民族形式的表现手法,兼有华丽与庄严的效果。采用作为国徽的色彩,是为中国劳动人民所爱好,并能代表中国艺术精神的。 国徽图案的最后通过1950年6月20日,国徽审查小组召开会议,最后一次评审清华大学营建系与中央美术学院分别提出的方案,最终确定清华大学营建系梁思成、林徽因等8位教师设计的国徽方案中选,并送政协大会表决。 在这次会议的记录上,笔者看到,郑振铎、张奚若、沈雁冰认为清华大学方案“在艺术上非常成熟,结构完整而统一。”周恩来对清华大学方案评论道:“图下面带子联结一起,象征着工农团结。”周恩来与马叙伦提出,清华大学方案“金色和红色表现了中国特点”,中央美术学院方案“红红绿绿,虽然明朗,但不够庄严。” 这次会议还讨论了国旗、国歌、国徽中选方案的褒奖问题。马叙伦认为清华大学中选方案(二图)是由中央美术学院最初绘有天安门的方案(六图)改造而来的,提出褒奖时要重视这一因素:“二图与六图尽管体系性质不同,但二图的图样是由六图改造而成的,所以最初造意与描仿画下来的都不能不奖,给奖章纪念册都不成问题,奖金多少,望大家考虑。” 郑振铎、张奚若提出不同意见。郑振铎认为不能只考虑天安门这一因素:“最初的图不但有天安门,而且国旗也包括在内,这点在给奖时应提起注意。” 郑振铎显然注意到了,清华大学虽不是最早采用天安门形象的,但却是最早、并始终把国旗上的五星设计入方案的,而正是把天安门置于五星红旗之下,才充分体现了政权特征。 张奚若更是坦率地说:“这不是大家分钱的问题,而是对当选者一个隆重奖励,并表示对国徽尊重。第六图虽有天安门,并非个人创造,而是抄政协徽章的内容。我主张当选者奖给一千万元,其他则是另一个问题,可酌情给二等奖。” 马叙伦、沈雁冰最后提出:“当选国旗、国徽、国歌都一律奖给一千万元,此外采用有天安门作内容的(造意的)奖给五百万,照着画下来的也奖五百万元。”大家一致同意。 清华大学营建系获得了国徽设计一等奖,并领到了一千万元(旧币)的奖金,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意见,改进了国徽的稻穗细部形象。195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上,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通过决议,同意国徽审查组的报告和所拟定的国徽图案。 国徽图案通过之后,梁思成向中央推荐清华大学营建系雕塑教授高庄来完成国徽立体浮雕模型的设计塑造任务。生性耿介的高庄在塑造模型时,认为国徽方案中尚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就上书毛泽东:“主席,你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但不是一个艺术家……”。毛泽东主席同意了高庄的意见。 从7月初到8月中旬,高庄经过一个半月的辛勤劳动,终于完成了国徽模型的设计塑造工作,中央同意了高庄所作的国徽浮雕模型。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在新中国成立一周年前夕,国徽终于诞生了。 1950年国徽设计任务完成之后,梁思成自撰《梁思成小传》,动情地写道:“他自己(梁思成以第三人称写作此文--笔者注)所引为最光荣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清华大学营建系教师们的集体创作,而他是其中的一个。” 国徽采用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的方案,本应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八十年代以来,关于国徽的设计,却出现诸多“版本”,几成“公案”。 共和国国徽的诞生史不应再被讹传下去了。 笔者不禁想起当年张奚若在讨论褒奖国徽中选方案时的发言:“这不是大家分钱的问题,而是对当选者一个隆重奖励,并表示对国徽尊重。”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16日,全国政协筹备会议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全国发出征稿启事。一个月内就收到国内外应征稿件1920件,图案1992幅。 应征的国旗方案也各具特色,如陈嘉庚设计的国旗是镰刀斧头旗;郭沫若设计的国旗是两个长条,象征中华民族的发祥地长江和黄河;朱德设计的国旗左上角为蓝色长方形,嵌有红五角星,象征晴朗的天空。这些图案经过认真挑选,选出38幅图案印发给政协代表,让大家评议。最后确定其中的复字第32号图案,经毛泽东审查通过并在9月27日的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通过作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这面国旗的设计者曾联松,是上海一名普通的经济工作者。国旗的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中国人民,党和人民团结战斗,从胜利走向胜利。在确定小星的数目时,他联想到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人民包括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决定以四颗小星代表广大人民。 从此,五星红旗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政务院邀请有关人士开会讨论国徽设计问题。按中央规定,组成国徽的素材为国旗、天安门、齿轮、谷穗与红绶带,而完美的组合则需要依靠艺术家们的政治和艺术修养。会上,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高庄的发言语惊四座、掷地有声:“在塑造国徽模型时,我有一个愿望,就是想使我们的国徽更庄严、更明朗、更健康、更坚强、更程式化、更统一;并赋予更高的民族气魄和时代精神,以冀我们国徽的艺术性提到国际水平,永放光芒。”当时,由清华大学梁思成教授等人设计的国徽平面图案,已由政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设计立体模型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政协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设计图案的说明》。当然,这个图案仍是平面的,尽管画出了凹凸部分的明暗阴影,但也难以代替立体的模型,经梁思成力荐,高庄教授承接了塑造国徽浮雕、设计立体模型的重任。 高庄教授在动手制作国徽雕塑时,经过细心推敲,反复揣摸,发现平面图案个别构件的位置、红授带的动感以及稻麦穗的弧度与造型要做一些修改,才能使国家的象征———国徽尽善尽美。但要做出修改,又谈何容易。国徽平面图案业已经全国政协、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哪怕是细微修改,连国徽平面图案设计负责人梁思成教授也不敢贸然同意。再说,国徽立体模型要在当年国庆节前完成,任务重,时间紧,若再作修改,万一有什么意外,其政治责任与严重后果无人能够承担。但高庄教授本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艺术一丝不苟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力排众议,坚持己见。为了求得理解与支持,他还给毛主席写了一封态度诚恳、意见直率的信,坦言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毛主席虚怀若谷,同意了高庄的修改意见,并交由周总理具体处理。彭真同志还到清华园传达了毛主席和中央领导采纳高庄教授建议的信息,并看望了高庄教授。此后一个多月即6月底至8月中旬,高庄教授率领助手倾注心力,冒着酷暑,夜以继日地工作,终于完成了国徽浮雕模型。相对于平面模型,立体模型的禾穗并列向上,或刚或柔,象征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共存和蒸蒸日上;红绶带有规律地穿梭,与天安门城墙呼应,给人以坚强、安定的印象。此外,天安门的大小、华表的位置等也做了一些修改。总之,国徽立体模型是政治性、艺术性、自然性和历史性4个标准的完美统一体,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雄伟气魄和时代精神。8月18日,国徽审查组通过了国徽的浮雕模型。其后,莫宗江先生据此浮雕绘制了国徽方格墨线图和国徽断面图。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颁布命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至此,庄严、神圣、富丽而且完美无憾的国徽正式诞生! 国徽 中国的国徽图案内容包括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地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图案的说明。同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根据党中央的指示,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著名教授张仃、周令钊都参加这个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数白幅国徽方案,经过反复比较,并由美院的教授加工,设计成现在的国徽图案。在国徽中,天安门图案作为民族精神的象征,齿轮、麦稻穗象征工人、农民阶级。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 国旗图案设计者——曾联松 国徽设计者——梁思成、张仃、林徽因、张光宇、高庄、钟灵、周令钊 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连松,他最初的设计画稿上在大星星中间有镰刀和斧头的图案 相关知识国徽中没有“国旗”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说明了国旗的样式(可见《谁是水辞海》缩印本第171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条):旗面为红色,长方形,长和高为三与二之比,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旗杆套为白色。《国旗制法说明》除文字说明外,还有国旗制法图案。 从《国旗制法说明》可知,国旗是由五星和旗面组成的,而组成国旗的五星和旗面是有特定条件限制的。因此,只要将国徽图案与国旗图案相比较,就可知国徽中是否存在着国旗。 先看“五星”。国徽的大星在上小星在下,国旗的大星在左小星在右;国徽的大星下方两个角尖指向中间两颗小星的外侧,国旗的大星向右上方、右下方的两个角尖分别指向第二颗小星的上方和第四颗小星的下方;国徽大、小星间的大小比例,大、小星间的距离都与国旗的不同。至于“旗面”,一目了然,国徽是圆的,国旗是方的,两者差异明显。 由于国徽中没有与国旗一样的五星和旗面,所以说,国徽中没有“国旗”。 不要将麦稻穗称为“麦稻”或“谷穗”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图案》,为了使国徽图案的制作规范化,同年9月20日也就是《国徽图案》公布的同一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了《制作说明》。遗憾的是,《制作说明》将国徽图案中的“麦稻穗”说成了“麦稻”。 “麦稻穗”是指麦穗和稻穗,“麦稻”是指麦和稻。从植物形态学的角度看,麦稻指的是麦稻的整个植物体,即包括麦稻的根、茎、叶、穗等部分,麦稻穗只是麦稻的一部分。从形式逻辑学的角度看,麦稻与麦稻穗是属种关系的概念,麦稻是属概念,麦稻穗是种概念。因此,麦稻与麦稻穗不可混为一谈。《制作说明》忽视了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别,条文中只有“麦稻”而没有“麦稻穗”。“两把麦稻组成正圆形的环”、“红绶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与“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等表述,显然是将“麦稻”等同于“麦稻穗”。 《制作说明》将麦稻穗称作“麦稻”,而《宪法》又将麦稻穗称为“谷穗”。1954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在第一百零五条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在没有改动国徽图案的情况下,《宪法》为何会将麦稻穗称为“谷穗”?将麦稻穗称为谷穗的原因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误解”:国徽图案中,两束麦稻穗组成圆形的环,麦穗位于圆环的外侧,稻穗位于圆环的内侧,图案中并没有谷穗〔由谷子(粟)产生,小圆形或小椭圆形颖果构成的圆锥或圆筒等形状〕的存在,但立法时可能认为麦、稻属于谷类作物,谷类作物的穗可统称为谷穗,因而就将麦稻穗称为谷穗了。第二种是“误认”:国徽图案中虽然没有谷穗的存在,但由于当时印刷条件落后,图案中的麦稻穗细小模糊,人们对图案也不熟悉,疏忽的话也有可能把麦稻穗视作谷穗。麦、稻等谷类作物的穗可统称为谷穗是“误解”,把麦稻穗视作谷穗是“误认”,两种可能未知哪种能成立。 我国至今共颁布四部《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的1982年《宪法》都沿用“谷穗”的提法,但都没有改动过国徽图案。显而易见,“谷穗”的出现与“麦稻穗”发生了冲突,使国徽图案与《宪法》的规定“图文不符”了。 在《国徽法》英文版,正文中的谷穗翻译成“ears of grain”,附件《国徽图案》中的麦稻穗翻译成“ears of wheat and rice”,《制作说明》中的麦稻翻译成“wheat and rice”。早晚有一天,会有老外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贵国国徽中,存在的是ears of grain,还是ears of wheat and rice,或者是wheat and rice? 五星没有“照耀”照耀,《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释义为“(强烈的光线)照射”。一些国家的国徽,为了表现星星或太阳的“照耀”,在星星或太阳周围绘有放射形线条,如朝鲜国徽(红五角星光芒四射)、巴拉圭国徽(金光四射的“五月之星”)、苏联国徽(红日射出强烈光线,见图三),亚美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徽(图四)、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徽、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徽也是这样,而我国国徽的五星周围没有放射形线条,没有(强烈的光线)照射,所以说五星没有“照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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