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释义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高君宇、张太雷。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也出席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通过斗争的实践,对中国社会和革命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1922年1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理论,指出远东各被压迫国家人民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国共产党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把会议的精神带回了国内。“二大”正是党在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召开的。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这个纲领作为党的最高纲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如何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和革命的性质,确定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党的第一个纲领对此没有给予解决。 鉴于党的“一大”曾遭到法国巡捕破坏的教训,“二大”只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其余时间则分组进行讨论。 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作了工作报告,张国焘作了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施存统作了关于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大会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民主的联合战线》、《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议会行动》、《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少年运动问题》、《妇女运动》和《共产党的组织章程》等9个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大会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蔡和森担任主编。 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李汉俊、李大钊、向警予(女)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中央执行委员会推选为委员长,张国焘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蔡和森为中央宣传部部长,向警予为中央妇女部部长。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指出:当前的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的力量之一;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革命的前途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宣言实际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 这次大会最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制定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这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不可超越的一个阶段。党的“二大”这样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革命史上是破天荒的举动。早在十九世纪就开始进行的中国民主主义革命,从鸦片战争开始到五四运动,经历了无数次斗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还没有哪一个阶级或政党,能够正面提出这一政治主张,从而找到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钥匙。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刚刚一年,就解决了这个基本问题,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它说明,只有用马列主义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中国现阶段的革命任务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即“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次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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