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伏乡 |
释义 | 中伏乡隶属桦川县管辖。位于县境东部,南与集贤县接壤,西与江川农场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原属富锦县管辖。1947年划归桦川县,隶属新城区,后改隶第四区。1956年3月,划归集贤县管辖,分属乌龙、四合两个乡。1958年2月,划回桦川县,并人新城乡,同年9月改称新城人民公社。1959年3月,将新城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63年从新城公社划出,设置中伏公社。1964年8月,重又划回桦川县管辖。1984年4月,改为中伏乡。 中伏乡辖境地势平坦,东、西宝山蕴藏着丰富的砂石。全乡总面积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万亩,主要种植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乡办工业有砖厂、亚麻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185万元。全乡共辖中伏、东方、乌龙、宏伟、协胜、七星、东宝山、西宝山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万人,其中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乡政府驻地中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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