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证据的语言:法学新思维录 |
释义 | 作 者: 何家弘 著 丛 书 名:法道纪实系列·何家弘作品集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5839 出版时间:2009-06-01版 次:1页 数:362装 帧:平装开 本:大32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诉讼法 内容简介《证据的语言:法学新思维录》是由何家弘所编著,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JD),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第一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第12频道)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嘉宾主持人”。本书为其所著,是法道纪实系列丛书之一,内容围绕法律语言——证据展开。全书共分上下两篇:上篇是证据新视角,下篇是法治新观察。 作者简介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JD),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一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第一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干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第12频道)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嘉宾主持人”;代表著作为《何家弘作品集·法学文萃系列》五种:《从应然到实然——证据法学探究》、《从相似到同一——犯罪侦查研究》、《从它山到本土——刑事司法考究》、《从观察到思考——外国要案评析》、《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何家弘作品集·犯罪悬疑小说系列》五种:《人生情渊——双血型人》、《人生黑洞——股市幕后的罪恶》、《人生误区——龙眼石之谜》、《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画》、《人生狭路——黑蝙蝠·白蝙蝠》。 ·查看全部>> 目录序言:我与证据法学的缘分 上篇 证据新视角 一/ 论法律话言的统一和规范——以证据法学为语料 (一)证据法学领域内语言混乱的表象 (二)证据法学领域内语言混乱的原因 (三)语言分析将开创证据法学研究的新阶段 二/ 证据学抑或证据法学——兼与龙宗智教授商榷 (一)中文语境中的证据学与证据法学 (二)外文语境中的证据学与证据法学 (三)甄别语境中的证据学与证据法学 (四)扩张语境中的证据学与“大证据学” 三/ 证据法功能之探讨——兼与陈瑞华教授商榷 (一)历史的考察——证据法的基本功能 (二)规则的解析——证据法的多元功能 (三)功能的扩张——从认识论到价值论 (四)语言的批判——与陈瑞华教授商榷 四/ 对“法律之蝙蝠”的再认识——论推定概念的界定标准 (一)纯粹英文语境中的推定概念 (二)纯粹中文语境中的推定概念 (三)界定推定概念的“三层递进”标准 五/ 从自然推定到人造推定——关才推定范畴的反思 (一)英美证据法学中推定范畴的反思 (二)自然推定和人造推定的反思 (三)中国证据法学中推定范畴的反思 六/ 从明确性到模糊性——论推定规则的适用 (一)推定规则的概念与结构 (二)推定规则的明确性与模糊性 (三)推定规则的适用程序 (四)推定规则的适用条件 (五)适用推定规则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 七/ 从证明责任到证明标准——推定规则适用的核心问题 (一)推定规则适用与证明责任的配置 (二)推定规则适用与证明标准的确立 (三)一点余论:推定规则语言的规范化 八/ 从实证研究到经济分析——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 (一)关于错案产生原因的问卷调查 (二)关于七种证据与刑事错案之关系的问卷调查 (三)五十起刑事错案的实证分析 (四)刑事错案中证据问题的经济分析 (五)结论与启示 九/ 从行为养成到行为矫正——两起刑讯逼供案的启示 (一)两起刑讯逼供案件的调研报告 (二)刑讯逼供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刑讯逼供行为的矫正 (四)“软审讯法”:良性审讯行为习惯的养成 十/ 从审查评断到审查认定——证据的审查认定原理论纲 (一)审查认定证据的基本范畴 (二)审查认定证据的标准、规则及其原理 (三)审查认定证据的路径、方法及其原理 下篇 法治新观察 十一/ 怪梦七夕谈——反腐败之心声 (一)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 (二)怪梦解析:反腐败的“次佳”路径 (三)怪梦延伸:开创反腐败的新纪元 (四)怪梦链接:从“暗赦贪官”到“明赦贪官” (五)怪梦演绎:社会成就感均衡论 (六)怪梦升华:官本位、金本位、善本位 (七)怪梦终结:执政党人的思想解放 十二/ 职权优化论——反腐败之关键 (一)法律监督:由“软”到“硬” (二)职务犯罪侦查:由“分散”到“集中” (三)检察内设机构:由“对称”到“不对称” 十三/ 反思三问——文明发达之路径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 (二)什么是民主? (三)如何达致和谐? 十四/ 奥运新感觉——民主与法治 (一)“奥运精神”解析 (二)“奥运专用通道”与特权 (三)奥运开幕式:天公还算作美 (四)开幕式女孩“替唱”怎么了 (五)竞赛规则的合理性 (六)金牌,抑或高尚 (七)为什么不相信刘翔 (八)八宝茶与奥运会 十五/ 茶座新话丝——治学与做人 (一)《法学家茶座》与“核心期刊” (二)《法学家茶座》与学者影响力 (三)好茶与好人 (四)“范跑跑”与“周老虎” (五)半个法律人 (六)羽毛球场上的法学家 后记:我需要一个信仰 ·收起全部<< 前言我相信人生中有缘分。其实,所谓“缘分”,就是偶然之中的机遇或选择。我当初能入法学之门就是一种缘分,后来专门研究证据法学也是一种缘分。我在大学本科时所学的专业是法学,硕士研究生时的研究方向是犯罪侦查学,毕业后便留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从事犯罪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诚然,无论是在教学科研中,还是在与司法实践的接触中,证据问题都引起了我的兴趣和关注,但是我与证据法学的结缘还是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 1990年初,我应“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邀请和安排,到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坦率地讲,做访问学者可以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即使你天天躺在床上睡大觉,也没有人会来管你。不过,那个时候,出国访学对我来说是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因此,除了到图书馆看书和走访法院、检察署、警察局等司法实务部门之外,我决定旁听一些课程。然而,西北大学法学院没有开设我的专业——犯罪侦查学方面的课程,于是我只好挑选了两门关系比较近的课程——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没想到,这个并非刻意的选择就开启了我与证据法学的缘分。为了提高听课的效率,我事前到图书馆查阅了有关的文献资料,结果发现证据法学是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的传统强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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