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州市房管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房地产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地址郑东新区CBD外环上。在市四十七中附近。 乘车:由市内可乘7路(始发站:新七中,途经花园路、经三路)、26路(始发站:火车站,途经金水路、人民路)、206路(始发站:火车站,途经金水路、东明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下车。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负责全市廉租房住户资格认定;指导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赠予、置换中介、评估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管理; 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危房监测和直管公房的房屋防汛王作。 (九)组织协调房地产管理及住宅发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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