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少三 |
释义 | 郑少三,男,汉族,1949年2月生,安徽凤阳人。是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选举郑少三同志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 任职情况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1968年10月至1969年12月,为安徽省凤阳县梨园乡下放知青, 1969年12月至1975年07月,为上海警备区战士、班长、文书。 1975年07月至1977年01月,为安徽省凤阳县交通局政工干事, 1977年01月至1978年02月,任安徽省凤阳县燃灯公社工作队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78年02月至1982年01月,在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学习。 1982年01月至1983年11月,为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宣传部工作人员、校团委负责人, 1983年11月至1986年09月,任安徽省滁县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09月至1987年10月,挂职任安徽省嘉山县副县长, 1987年10月至1990年02月,任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 1990年02月至1991年10月,任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年10月至1992年05月,任安徽省固镇县委书记, 1992年05月至1994年11月,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固镇县委书记, 1994年11月至1997年01月,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7年12月,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1998年01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09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9年09月至1999年11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市长, 1999年11月至2002年08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2002年08月至2002年12月,任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3年04月,任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年04月至2003年05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年05月至2007年06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06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01月,任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8年01月,任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01月,当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02月当选湖北省法学会会长。 2008年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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